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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肇事撞死人,竟让纳税人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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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3: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湖州
12月7日上午,河南省公共安全专家厅交警总队通报了“洛宁县邮政局长谷青阳酒后驾车致5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进展,谷青阳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记者从死者家属处获悉,每位死者得到23万元的赔偿,目前5名死者的家属都已在赔偿协议上签字。
    去年,中纪委等部门曾发出通报要求,“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从严追究其纪律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由个人承担所有费用。”可现实呢?我们却分明看到了“官员酒驾赔偿基金”的影子。
    为确保案件依法、公正、严格处理,河南省公共安全专家厅拟指定三门峡市公共安全专家局负责此案的进一步调查处理,异地审理,令人欣慰。可我们不明白的是,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应由个人承担的所有费用,当地的go-vern-ment部门,怎么就那么厚道仁义地用纳税人的钱赔偿来买单呢?
    据报道,有死者家属告诉记者,乡go-vern-ment和县go-vern-ment的相关领导最初与死者家属商定的赔偿金是14万左右,经双方最后协议,死者家属接受了23万这一数目,其中,邮政局已先为每位死者家属发放了3万元抚慰金,12月7日上午,五位死者家属都收到了20万元现金。
    也就是说,谷青阳酒后驾车致5人死亡的惨祸发生后,当地纳税人的100多万的辛苦钱,被有关部门及时、迅捷地给谷青阳闯的惨祸买单赔偿了,“应由个人承担的所有费用”,都是纳税人承担了!
    谷青阳酒驾酿惨祸,难道当地go-vern-ment的负责人也喝醉了,把中纪委等部门的规定给抛到九霄云外了?
    官员私驾公车醉驾肇事酿成悲剧,是傲慢的公权力被酒精灌醉后的嚣张表现,社会影响极坏,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更是令人发指。
    公共财政不是“官员酒驾赔偿基金”,否则,用百姓的辛苦钱给酒驾肇事的公权力买单,令人情何以堪?〈!-- end_ct --> “协议书甲方是洛宁县邮政局。”----如果不是官方买单,“甲方”应该是谷青阳,或是谷的家属、亲戚吧。而不应该是邮政局,因为犯罪的是谷个人行为,而不是邮政局啊。
  
     “乡、县go-vern-ment领导最初提出的赔偿额度是14万左右,”----如果不是官方买单,go-vern-ment领导就不应该站在谷一方,帮谷压价讨价还价。相反,go-vern-ment应该站在受害一方,多向谷要一些赔偿。全是13到16岁的孩子,难道go-vern-ment不痛心?
  
     “之前,12月6日,乡go-vern-ment已给每位死者的家属发放了3万元抚慰金,”----如果不是官方买单,这钱应该叫谷的家人拿出来啊。go-vern-ment为什么要这么主动为一个犯罪的人积极服务啊?
  
   我们很同情受害方,全是13到16岁的孩子,23万元实在太少了。但我们也关心赔偿的资金来源,如果是官方买单,就等于是在怂恿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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