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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失踪车辆增至数百辆相关嫌疑人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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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 23: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金华
租车行业潜规则引发案中案谜中谜

  年前的一场疯狂抢购,蔡先生等15个在绍兴柯桥做布生意的湖北老乡一口气买了17辆二手车,风风光光开回老家,一夜之间,12辆车子消失得无影无踪(本报昨天报道)。

  这些车是像蔡先生猜测的那样,“当他们把车开出柯桥时,就有人盯上他们了”,一偷一个准,还是因为小偷给车装了GPS?

  据警方初步调查,他们花钱买来的并非二手车。这些失踪的车是被租赁公司或车主开回去了。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神秘租车人一口气租了100多辆车

  蔡先生老乡张先生买的二手车车牌号是浙G0H9××,记者调查到,真正的车主姓戴(注:张先生买的二手车尚未办过户)。

  这辆车是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名下。这家公司颇具规模,总部设在金华,在全国一二线城市和各大省会城市都设有分公司。公司职员说,戴先生买了一批车,挂靠在租赁公司名下,他们提供租赁服务。

  记者从这家租赁公司了解到,去年年底,有一个神秘人一口气租了100多辆车,随后这些车不见了,这个人也找不到了。

  失踪的这些车,是挂靠在他们公司名下的车,都是私家车,其中戴先生的就有不少。

  这个职员说,他已经听说柯桥有人买车的事了。他说,是那个神秘租车人,把车租来后,又通过别人卖出去,“听说杭州有家公司也有100多辆车就这么不见了”。

  杭州警方表示,目前确有这么一起案件正在侦办中,是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有人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后转手卖掉。但他们没有透露更多细节,“因为案子涉及范围广,涉及资金巨大”。
  

  失踪的车是被租赁公司开走了

  蔡先生买的奥迪车(尚未办过户),车主姓高。昨晚记者联系到他。

  高先生是萧山人,他说,去年10月,花45万元买来新车后,就把车租给了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每个月付给他2万元左右的租金。

  他说,“到年底时,租赁公司付不出租金”,他只好把车找回来,“车上装了GPS,所以就找到了”。高先生说,车子在租给租赁公司时,他们都考虑到了风险,就装了GPS,以防万一,没想到还真派了用场。

  金华这家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说,年前,公司是有几个人根据GPS,找到了车,把车从湖北等地开回来了。

  这家租车公司去湖北找车,发现车后想取车,被人发现,随后就在当地报警,现在车被暂时扣押在当地了。
  

警方已成立专案组调查

  现在,突然又冒出来一个租赁公司,使得整件事更为扑朔迷离。

  蔡先生说,当时卖车给他们的陈老板说,车是政府罚没车,所以特别优惠。那个神秘租车人,是不是这个在柯桥做布生意的陈老板呢?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有关人士透露,蔡先生可能是他们正在侦办的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中的受害者。

  浙江警方在年前已接到类似报警,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目前此案取得一定进展,相关嫌疑人落网。

  这起案子主要波及杭州和金华等地的汽车租赁公司,涉及面大,有300多辆车。

  警方透露,二手车卖到蔡先生手上前,可能转了几个弯。

  租车人先去租来车,批发卖给批发商(也有可能中间还有二级批发商),随后批发商再以低价卖给蔡先生他们。

  目前,案子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汽车租赁引发的合同诈骗案高发

  这几年,浙江有关汽车租赁引发的合同诈骗案每年约有200起左右。租车人从租赁公司租来车后,转手卖掉或当掉;或租车人租车后玩人间蒸发等。

  警方说,像蔡先生这样,购买来历不明的车势必会存在被骗的风险。车子一定要过户这是常识。

  汽车租赁公司每年在这种类似的合同诈骗案子里,也承担着风险。

  汽车租赁业内人士说,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成了行业潜规则。这是汽车租赁公司扩张自己经营规模的一种非常规手段。

  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来源通常有3个渠道:一是公司在银行贷款买车;二是租用别的公司的车;三是拉拢私家车挂靠在公司对外转租。

  而那些挂靠的私家车,往往成了骗子的首选,像蔡先生他们买的那些所谓二手车,都是挂靠车辆。


  律师说法

  蔡先生买的车,还能要回来吗?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侵权法律部主任高级合伙人魏勇强律师说:根上述案情而论,本案涉及《民法通则》《合同法》《刑法》法律关系较复杂。蔡先生等人是合同诈骗的被害人,但是如果明知是不法车辆而购车就另当别论。车主把车出租给租车公司,车主和租车公司之间是具有委托合同约定的,车辆的所有权仍归车主,车主把车开回来是行使所有权的行为,其开回来车的行为具有权利来源,因此不违法。而租车公司把车开回来,也同样是行使车辆所有权人委托行使的车辆所有权的行为,其权利来自真实车主委托。

  魏勇强律师特别提示,蔡先生买车时没有看三证,行驶证、驾驶证和身份证,此三证需是同一主体,若身份证与行驶证不是同一人就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蔡先生是否进行三证核实,是被骗最为关键之处;另一方面,车辆买卖到车管所进行车辆过户是车辆所有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前提条件。现实生活中,单方认为车辆交付了只要控制、占有了车辆就是车主的观念是错误的。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车辆的所有权不是蔡先生的,车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真实车主。蔡先生有权要求诈骗人返还购车款。


  蔡先生老乡管先生的车没被“偷”走,是不是不用归还了?

  魏勇强律师说:根据法律规定,由于管先生被骗,其所签的合同对真实车主不产生约束力。同时蔡先生又没有车管所核发的机动车辆行驶证,并不能证明自己是车辆的所有权人,当真实车主持行驶证主张占有、使用、处分车辆时,蔡先生就要归还了,不然就是违法。

来源:都市快报
发表于 2011-3-3 23: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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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01: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哎~{:6_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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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02: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6_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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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06: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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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07: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泰国
楼主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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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08: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6_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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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10: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柬埔寨
顶顶更健康,越顶吃的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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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10: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金华
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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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19: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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