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湖州轰动一时的汶川地震捐款被贪污私分一案,在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二审宣判。二审维持一审对四人贪污、受贿部分的定罪量刑。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孙水荣(募捐活动总负责)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撤销对其滥用职权部分的定罪量刑;织里镇民政科科长陈国荣(募捐现场总指挥)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织里镇财政站站长韦竹根(负责现金进银行)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织里镇民政科科员沈梅英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6个月。4人同时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财产等附加刑。
沙发下发现神秘8万元
当地立案调查
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区发生了大地震,两天后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开展募捐活动。时任织里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的孙水荣,负责主持全镇的募捐工作。5月15日至5月17日,织里镇在镇上的紫荆宾馆门口搭棚设置了临时募捐点。镇民政科科长陈国荣(即将退休)担任现场总指挥,财务站站长韦竹根负责现金进入银行专户,参与募捐的工作人员还有团委、妇联、社区、村等若干人。
2009年9月30日,清洁工在孙水荣办公室发现一个报纸包着的包裹,孙当着镇纪委书记费斌的面打开后发现,都是1元、5元的零钞,也有50元、100元的整钞,计85174元。因为报纸的日期是2008年5月17日,费斌猜测可能是汶川地震的捐款,而孙水荣却说钱可能是儿子超市的流动资金。为搞清钱的来源,湖州市吴兴区纪委开始立案调查。
四干部被定罪“私分捐款”
翻供时称被刑讯逼供
纪委和检察机关介入后,认定8万余元是地震捐款。时任镇人武部长的孙水荣、时任民政科长的陈国荣、时任财政站站长的韦竹根、时任民政科副科长的沈梅英被定罪为“合谋私分汶川地震织里镇的捐款”。
在今年4月份的一审中,法院认定4人截留捐款113万元,私分62万元,另有截留的51万元去向不明。
昨天的判决中认定,四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捐款62万元。其中孙水荣、韦竹根各分得20万元,陈国荣、沈梅英各分得11万元,孙水荣单独侵吞捐款85174元,均构成贪污罪。另外,在立案调查阶段,三人分别供述了之前受贿的不法行为,其中孙水荣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46万元,陈国荣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46万元,沈梅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2万元,均已构成受贿罪。
在一审宣判之后,四名被告均提起上诉,称在看守所遭到刑讯逼供,才违心承认了犯罪行为,因此贪污罪不能成立。
账目混乱
捐款总额成不解之谜
昨天的二审,法院对于检察院的抗诉意见,以无足够证据予以证实而不予采纳。法院根据检察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看守所入所健康检查登记表、侦查机关相关人员情况说明等证据,未发现有刑讯逼供的情况。对于相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法院证实,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认定罪行。原判认定上诉人孙水荣犯滥用职权罪,因证据不充分,不予认定。
对于捐款总数到底是多少,或许将成为不解之谜。“当时很多人来,多少钱记不清了。有次钱满出来,把箱子都塞破了。”一名当时在捐款现场的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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