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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全国各地召开的“两会”上,“经适房是否还有存在必要”的话题成为讨论的热点之一。由于经适房被富人和权力裙带关系户占有的情况数年来不断曝光,再加上各种客观条件限制,继河北、辽宁、山东等地选择暂停建经济适用房后,湖北武汉、江西九江等地近日也开始出现此类呼声和决定。九江市市长曾庆红15日在该省人大会议期间就明确表示,“九江市不再建设经济适用房,重点转向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
面对全国房地产市场商品房价格的高企,大力发展保障房成了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最有效措施。为此,国家住建部还准备于近期与地方签订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以确保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的落实。而经适房作为保障房的构成部分,搞好经适房建设对于落实保障房的建设任务显然具有积极意义。
那么,为什么一些地方却对建设经适房说“不”呢?究其原因,显然与经适房目前所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有关。比如,有开着宝马车的人也买经适房,装穷、造假以通过经适房申请,经适房销售摇号摇出了“六连号”,经适房成了公务员变相的“福利房”。还有的经适房并不经济,有的面积过大,120平方米甚至200平方米。即使单位价格低,中低收入人群也无法承受,反而是部分“有钱人”以经适房的价格获得了商品房的价值,增加新的不平等。正是基于经适房存在的种种问题,一些地方因此对经适房建设亮起了“红灯”。
因为经适房存在某些问题就对经适房说“不”,总有点因噎废食的味道。毕竟经适房所暴露出来的上述种种问题,都是管理问题,而对经适房而言,只要加强管理,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因此,笔者以为,一些地方停止建设经适房的做法还应慎重论证。换一句话说,如果廉租房也出现这样或那样一些问题,那么,这些地方是不是也要停止建设廉租房呢?如果经适房与廉租房都叫停了,发展保障房岂不成了一句空话?
实际上,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相比较,各有优势,各地在建设保障房的过程中,有必要对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作出统筹安排,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不同层次的需要。
首先,建设经适房有利于缓解地方财政的财力不足问题。要大力发展保障房,这对于地方财政的财力是一个很大的考验。虽然一些地方表示不再建设经适房,重点建设廉租房与公租房,但廉租房与公租房的资金回笼却是缓慢的。如果地方财力不够,那么,廉租房、公租房的建设很难持久下去。而经适房却不存在这个问题,资金可以很快回笼,这是有利于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的。
其次,经适房可以满足夹心层“居者有其屋”的需要。廉租房虽然也可以满足老百姓“住屋”问题,但廉租房终究不是老百姓自己的住房,老百姓只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给人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相反,经适房老百姓是拥有产权的,可以满足住户“居者有其屋”的需要,而且5年后还可以进入买卖市场,这就给了住户以更大的处置空间。如果5年后住户的经济条件得以改善,住户就可以卖掉经适户而去购买商品房。
管理问题说到底是管理者有问题,从各地已经曝光的案件来看,如果这些管理者做到像他们自己曾宣传的那样廉洁、公开、公平、公正办事,经适房政策就不会因“管理问题”而噎死了。
特约评论员皮海洲独立财经评论撰稿人来源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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