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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称车辆开入或停放不违法,事故与学校无关
事故回放
去年11月18日下午2时许,富都小学教师陈某,驾车回校,欲停车时失控将年仅8岁的三年级男生吴迪谦当场撞死。
事发后交警部门判定陈某负全责。陈某随后一次性向小迪谦的家长赔偿了51万元。今年2月,番禺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
新快报讯(记者黄琼)学生校内被撞身亡,而驾车的正是该校老师,学校是否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昨日下午,曾引起多方关注的番禺区市桥富都小学教师校内驾车撞死学生一案(详见《番禺昨发生校园惨案女教师驾车撞死小学生》),其民事赔偿部分在番禺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遇害学生小迪谦的家长向学校索赔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家长:允许老师校内开车学校管理失职
昨日庭上,原告表示,孩子在校园正常活动时被撞,学校不仅安全措施不力,在监管上也存在过错。学校允许老师直接将车开进学生活动密集区,并停放在教学楼下学生必经之处,其划定的停车区域并不合理。由于学校的管理不善,间接导致了惨剧的发生,因此学校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肇事老师个人所为与学校无关
校方代理人则辩称,目前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校园不允许车辆开入或停放;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校方在监管和安全措施上存在过错。陈某是该交通事故唯一肇事侵权人,相关刑事责任应由其一人独力承担,并且陈已赔偿了51万元,故此案发生与学校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记者回访:被撞处,学生仍在玩耍
记者昨日回访富都小学发现,昔日学校划定教师停车的车位位于该校教学楼首层,是一处敞开式的大厅。据介绍,这是供学生玩耍和休息的风雨厅。风雨厅的两头则是楼梯,学生必须经过风雨厅方能爬楼梯上到2楼的教室。
经知情人士指点,当时陈老师的车位就是在风雨厅靠近楼梯一头的板报栏前,当时小迪谦就是因赶去上课在此处被撞倒的。如今那里空旷、整洁,正值上课前,不少学生仔在厅里游耍。
死者父母只求校方道歉
昨日,记者见到了小迪谦的父母吴氏夫妇。事隔半年,吴先生的情绪依然很难平复,他激动地对记者说,学校本来是最安全的地方,自己日防夜防,“连孩子上学都要保姆送到校门口才放心,总担心校外人多车多,没想到竟然在学校里面出了事,怎么也接受不了。”
学校就在吴家隔壁,站在家里的阳台上就可以看到校园里的一举一动。事发当天,吴妻亲眼看见一个孩子被车撞飞到旁边的立柱上,“没想到那竟是我可怜的孩子!”至今吴妻都怕触景伤情不敢上阳台。
但更让夫妻俩接受不了的是,学校至今仍认为自己不存在任何过错,别说赔礼道歉了,连个慰问表示都没有,对他们的协商请求更是避而不见。“我现在争的就是这口气,孩子在学校出了事,学校推得一干二净,就算一分钱不要,我也要争这个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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