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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兴县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公告
长兴是浙江的北大门,位于太湖西南岸,地处长三角中心腹地,北与江苏宜兴、西与安徽广德交界,自古被称为“三省通衢”,县域面积1431平方公里,下辖9镇2乡4街道,常住人口68.16万。区位优势明显,对外交通发达,县内有一条黄金水道、三条国道、五条铁路、四条高速公路,与上海、杭州、南京等大城市均在1小时交通圈内。长兴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物产富饶,生态优美,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县域经济竞争力百强县、投资潜力百强县、绿色发展百强县,是“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的宜居之地。为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强化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2024年长兴县继续实施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工作,拟面向高校引进20名硕博士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
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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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聘党政储备人才20名。结合我县的专业需求,设置5个紧缺职位。引进人才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开展实践锻炼1年,实践锻炼期满后定岗分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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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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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志于到基层工作。
2. 学习成绩优秀,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4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3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 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各类处分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长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曾报考过我县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在录用公示后放弃未满2年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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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 发布公告。在部分高校就业信息平台和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cxrchr.cn/)发布公告。
2.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3日9:00-4月18日16:00。符合条件人员登陆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 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生可于2024年4月25日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并于2024年5月9日9:00-5月12日11:30,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 笔试。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仅作为考生入围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其中,博士研究生无笔试环节,直接进入下一环节,且不受1:5比例限制。
5. 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和符合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应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报到现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网签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72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6.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7. 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8. 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一般在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60天内完成。
9. 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公示后,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出现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五、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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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面试补助。对应邀来长参加面试的,现场面试期间统一为应聘者提供免费食宿,结合大学生招引政策,按照路程远近给予一定的往返交通费用补贴,标准为:湖州市内100元/人、浙江省内300元/人、省外600元/人。
2. 入职待遇。对新引进的硕博党政储备人才给予最长4年免费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并纳入购房政策享受范围,分别给予购房补贴15、35万元。
3. 培养提拔。引进人才实行一年实践锻炼期,锻炼期满后正式分配单位。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及时调任公务员。
4. 其他。引进的硕博士在长兴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满5年,不得以事业编制身份调离我县。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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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由长兴县委组织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
3.报名人员需了解最新动态可查询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cxrchr.cn/)。
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长兴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572-6025574;
长兴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572-6256251。
中共长兴县委组织部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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