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监控录象显示副大队长王华打人的经过
新华报业网讯 2010年11月16日记者接投诉,湖南郴州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王华在交警队里将来处理事故的当事人打了,并令其下跪。
一份由拳头引出的报告
报告提到:2010年9月15日下午3点左右,郴州桂阳县侯小元与何海波应约前往市交警一大队处理其姐的交通事故,因一大队活动门未开,何便擅自自己去拉门,门卫见状即与之发生口角并推搡,被劝架后平息。
不料,该大队副大队长王华,闻讯即率七、八名干警从楼上冲下来,“不问青红皂白”将何、侯“打倒在地”,并抢走准备报警的侯的手机;然后将何、侯弄到一摄像头监控不到的角落,令其下跪“约半小时”;又将二人拖到门卫干警休息室继续罚跪讯问;副大队长王华是该门卫的女婿,“等下我将监控录像调出来,如果是你先动手打了我岳父的话,无论任何人求情我都不会放过。”副大队长王华是这样说到。直到110到后,何、侯承诺向门卫道歉陪偿医药费后才被放行去医院看伤。
事实:确有殴打和罚跪行为
11月17日,记者找到投诉者,并拿到了司法鉴定、监控录像及相关录音等资料。
9月16日由湘南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示的鉴定意见书指出:伤者何小元“左上肢、右背部和颈部等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气管粘膜下出血”,“属轻微伤”。并附有四张照片证实:何左颧骨肿胀、下嘴唇表皮脱落、右膝盖皮肤擦挫伤5*6cm。
另有监控录像显示出门卫赤裸上身与何海波推搡、几名身穿干警制服的人将一人按到在地,那人四脚朝天的画面。
当事人侯小元的姐姐提供了一段长约一小时的录音。据说,此段录音是事后交警一大队两名干警在一座茶楼谈论此事时被她请人隐蔽录制的,绝对真实可信。录音中对殴打、罚跪有清楚的说明。有一个声音说:王队就不该动手,打人就麻烦了。另外还说,罚跪应该只有五六分钟,因为整个事件也就半小时左右。
双方说法:盼多理解
带着困惑,记者找到市交警一大队队长李新,想听听主管领导的说法。一听来意,李大队长稍显不耐烦,然后很感伤的透露:这行当没人想干了,危险辛苦不说,没人理解。我是真不想干这行了,做什么不好啊。并指出,法律也没有规定警察的亲戚就不能做门卫呀。表示要处理需等上面的统一协调。
沉重的思考
上述这起看似简单或许也司空见惯的警民纠纷,还是刺痛着明眼人的眼睛。且不论事态的前因是非,记者心里最为堵得慌的是侯小元的那一被按倒在地、那一下跪,因为施行手段的是被称之为人民保护神的个别人民警察。
记者困惑,总不能理解警察的威风究竟来自何处。面对寻求帮助或犯了错误的百姓,就不能悉心指点少些凶悍。对于事件中的应约来办事的何,就非要按倒在地、让其下跪而后快么?倒地为谁,为谁跪?殊不知,随着这一倒一跪,卫士的形象在人民心中将受到如何的损伤?(小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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