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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市汝南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警车撞人5死3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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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05: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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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2011年10月29下午2点40左右,河南驻马店市汝南县汽车站南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只见对面不远处一辆警车以飞快的速度撞向在路边的几个人,造成4人当场死亡,三人被送往医院抢救,其中两人后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7人均为汝南县三桥乡殷店人准备外出务工,而肇事车辆为一辆挂着豫Q3517警的桑塔纳轿车,司机是汝南梁祝镇(原名 马乡) 派出所副 所长王银鹏,因为事发离县交警岗亭近,此人被随后赶到的两名交警带进附近的自动麻将桌销售店控制起来,看起来喝了不少酒,后被公安局来的另一辆车带走,警察也拉起了警戒线,后来火葬场的车来了,这时大家发现现在的警察太疯狂了,本来警察醉酒驾警车撞人够让人气愤的,而醉驾撞死人以后,直接让火葬场拉人,直接破坏现场,此时现场群众也越来越多,达到上千人之多,不少人都看不下去,最终引起大家公愤,砸了警车,砸了火葬场的车,有人在肇事车辆后备箱里发现了管制长刀具和一箱酒,现有不少群众守护现场,晚上6点左右驻马店防暴队赶到,试图封锁线现场,双方发生对峙,持续深夜结束。


  新华网郑州10月30日电(记者 李丽静 刘金辉)记者从河南省汝南县委、县政府了解到,29日下午,汝南县一公安干警酒后驾驶警车,行至汝南县汽车站附近车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

  10月29日下午14点40分,一辆车牌号为豫Q3517的警车在行至汝南县城汽车站东十字路口南侧时发生事故,将路边2根照明电线杆撞倒,致4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

  经查,肇事车辆为汝南县公安局梁祝镇派出所公务用车,肇事者为该派出所民警王银鹏。汝南县公安机关成立了专案组调查办理该案,已将涉嫌犯罪的王银鹏刑事拘留,并将依法严厉追究。

  目前,3名伤者病情稳定。

  事故发生后,驻马店市、汝南县领导及相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汝南县成立了救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展开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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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05: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大家要相信,会正确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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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06: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对于这样的交通事故,我相信公安机关一定会秉公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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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06: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香港
避重就轻,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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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06: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人造悲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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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07: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衢州
酒不是好东西,酒后不来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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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09: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天呐,真恐怖,刚下去的早饭,胃都翻腾了...
都是活生生的人命啊...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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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0: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生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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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1: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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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1: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看了之后想吐...觉得好气愤,看看衣着都应该是打工的兄弟朋友,或许他们正在行走在艰难的打工生涯的道路上,谈论着赚钱以后能够实现的小小并且奢侈的梦想,或许他们还在憧憬着未来....然后就是被某些道貌岸然嘴里喊着禁止酒驾却又枉顾法律的畜生撞倒了,撞碎了他们的一切,家中的妻儿父母谁来做他们的顶梁柱?亦或许,被撞的不是打工的兄弟姐妹,那么他们也是无辜的一条条生命,岂能这样草率?我诅咒那些不为民的"好官"早死早好!!!最后优雅地附上一句:C 你 娘 的 大 爷{:soso__9444319171807196724_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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