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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现“股份制”盗窃团伙 2人就职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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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1 10: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图为: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

楚天金报讯 文图/记者卫华 特约记者董晓辰 通讯员卢贻斌

9月8日,石首市警方通报,该市“2·13”系列特大盗窃案所涉36起案件侦结,全案移交检察机关。据悉,此案涉案团伙成员8人,来自三个省、市,其中4人有两次以上犯罪前科,团伙中3名女性成员均为以姘妇身份入伙,有两人还是事业单位的职工。该团伙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作案36起,涉案金额超过30万元。这伙原本素不相识的犯罪嫌疑人究竟是如何纠结在一起大肆进行盗窃的呢?请看石首警方向本报记者独家披露的案情。

小厂发大案

2万元棉花失窃

今年2月12日,虽然还是农历正月初十,石首市调关镇欣宸棉花加工厂已经开始生产了。因为棉花市场行情好,经营业主万厂长带领全家老少和工人们一起加班打棉花夹子,想着尽量多挣些钱。当晚11时许,万厂长和工人们才下班,他们像往常一样认真检查了厂区门窗,锁了工厂大门,返回厂区前院的宿舍休息。

13日上午7时30分,棉花加工厂仓库保管员照常去打开仓库,眼前的场景让他不敢相信:后门铜锁被撬开,仓库内一大片棉花夹子和散棉花不翼而飞。他顺着撒落的棉花来到后院发现,后院院墙被人挖开了一个大洞。

当日上午8时,石首市公安局调关镇派出所所长徐代强、指导员胡庆接到报案,随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

通过现场勘查,民警分析,案发工厂位于荆南干堤八一堤与调弦河支堤交界处,盗窃人员是在调弦河支堤下破穿厂区院墙进厂,再撬开配电房窗户铁防盗网翻入车间,从里面破坏门锁,然后打开后门实施盗窃。作案时间应在13日凌晨以后。被盗物有11个棉花夹子和部分散棉花,总价值超过2万元。一个棉花夹子重达100公斤,从仓库到被破坏的院墙处,有100多米远,可以断定盗窃团伙至少在4人以上,且有运输工具。

调看监控网

发现可疑雪佛兰

近年来,调关镇建立了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通过调阅视频,民警发现,13日凌晨1时以后,曾有3辆满载棉花夹的机动三轮车从被盗现场方向驶来,开往石首城区方向,但图像较模糊,无法看清车牌,也看不清嫌疑人面目。民警又调取了距离调关镇十余公里的东升镇路口监控,却没有发现可疑三轮车的踪影。

民警走访调查发现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案发两小时前,曾有一辆看不清牌照的银灰色雪佛兰小轿车在调关镇街头和欣宸棉花加工厂附近转悠。案发后,每当一辆运输棉夹的可疑三轮车驶来时,这辆雪佛兰小轿车总是尾随在后。但监控显示,这辆雪佛兰轿车当日也未通过东升镇卡口开往石首城区,线索在调关镇中断了。

侦查民警决定将调查阵地转到石首城区,围绕石首城区通往周边乡镇的路口进行侦查,很快就有了新发现:案发当天凌晨,果然有3辆满载棉花的三轮车和雪佛兰小轿车出现在石首通向高陵镇的路口处,这些可疑车辆最后到达了与石首城区一江之隔的石首市新厂镇。

作案线路图浮现出来:犯罪嫌疑人在调关得手后,绕过大道经荆南干堤往石首城区、高陵镇进入公安县,从公安县渡过长江又进入石首市新厂镇。

这一弯一绕至少50公里路,落脚地新厂镇有众多棉花加工厂,这里极有可能是最终的销赃地。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是经验老到的惯犯。令专班民警兴奋的是,那辆可疑雪佛兰小轿车的车牌也查明了,民警当即决定以车找人。

石首撒大网

嫌疑人悉数落网

然而,对雪佛兰小轿车档案调取,民警发现,车主并没有作案时间,而且那辆车也早被其卖掉。如果正面接触车主,虽然可以查出目前使用者,但也容易打草惊蛇。民警决定兵分两路,在石首城区撒开大网,对可疑车辆一一甄别。

3月9日撒网有了收获。当日下午4时许,民警在石首城区建设路某宾馆门前发现了一辆银灰色雪佛兰小轿车,正是可疑车辆。

眼见该车要启动,民警冲上前去控制了该车,车内共有4人,其中驾驶员李某及与其姘居的邹某和新厂镇人向某3人最为可疑。向某是个“三进宫”人员,被捉后死不开口。驾驶员李某直喊“冤枉”,邹某撒泼称“无辜”。然而,在证据面前,向某、李某和邹某最终交代,3人的同伙还有租住在湖南省岳阳市的四川人张某、租住在石首城区的重庆人袁某、石首人袁某、吴某及与向某姘居的石首某单位女职工徐某。

又经过一个多月追捕,8名犯罪嫌疑人均到案。警方随后围绕犯罪嫌疑人交代的案情展开取证调查,到本月初,一个横跨湘鄂两省多县市,在半年时间内盗窃作案36起、案值30多万元的犯罪团伙的面目被彻底揭开。

“股份制”团伙

结构严密分工明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的结构严密,分工明确。

2010年10月,租住在石首城区的新厂镇人向某,在城区一茶馆里与租住在湖南岳阳市的四川人张某不期而遇。向某因盗窃犯罪曾三次被判刑,出狱后与妻子离婚,又与同市某事业单位的徐姓女子姘居在一起,向某则在一家拆屋公司打工。

张某有着与向某类似的经历,近些年,他的“三只手”从未收敛过,但他总感觉小偷小摸难成大器。两人相识后,几句话便探出了对方的虚实和心态,遂决定联手作案。两人认为要当大盗,还需要帮手,最好是坐过牢的,这样有“经验”。两人还商量,为让同伙死心塌地地效劳,分赃时采取“股份制”。

向某是本地人,在盗窃“圈子”里有“声望”,他“挑选”重庆人袁某第一个入了伙。袁某表面上在石首开电动三轮车搞运输,其实也是“三只手”。

向某的朋友李某带着姘妇邹某(也是某事业单位职工)加入进来,李某虽没坐过牢,却指望靠不劳而获大发横财。他有一辆小轿车,可以踩点和将同伙运到目的地。

曾因盗窃两次坐牢的石首人吴某也被“物色”进来,此人虽然头脑简单,可胆大、力气大。向某的姘妇徐某、张某的姘妇吕某也竞相加入进来。

团伙分工明确,向某负责踩点和策划,张某负责开锁,李某主管“后勤”,袁某“主偷”;在赃物分配上,“股东”向某、张某、袁某和李某各占一股。

下手多洗劫

信奉贼不走空路

2010年10月某日凌晨,4个“股东”第一个目标选中了高基庙镇忠义庙一家棉花加工厂,他们将仓库内10个棉花夹子偷光,销赃获利13000元,4人平分。

随后,该团伙先后洗劫了湖南华容县一个棉花加工厂仓库、石首市的一家粮油店和一间仓库,共获价值1万多元的大米、10多公斤油、80多件关公坊白酒等,他们甚至连瓜子、饮料、口香糖都没放过。

今年2月,张、向两人在石首城区某小区内盗得液晶电视机4台,并将其中一台交给没来得及参与作案的袁某,袁某将电视机运回了四川老家“孝敬”父母。

该团伙信奉“贼不走空路”。在盗窃时难免有失手,但他们却“要钱不要命”,千方百计要挽回“损失”,有时连盗窃用的运输工具也是就地“取材”。

经初步调查,这伙大盗仅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不到半年时间里,便横跨两省三县市作案36起,盗窃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棉花、白酒、液晶电视、玉器、粮油、生猪等总价值达3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此前,石首警方已将追回的赃物悉数退还给失主。目前该案已移送至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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