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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居在长兴,我俩与别人合租着三室中最小的一间,没有空调。
曾经我很看不起未婚同居的女人,如今我也成为其中一个。讽刺。
我俩大学同学,他是我的初恋。毕业后四年时间的异地恋,今年三月第二次换城市,换工作,到长兴与他团聚。
初来长兴,工资极低,底薪每月两千多,没有业绩,所以没有任何奖金收入。
上月他提出,每月1100的房租,让我分担一半。
爱情该要AA吗?以前两地各过各,经济上几乎没有任何交集,如今在一起过才多久呀,就要分的那么清楚吗?所谓自称要给我幸福的男人,就是这样爱我的吗?虽然,对于我,每月五百多不是很大的负担。
不晓得在两人世界里,其他人是怎样处理钱的问题,
我只是心冷。
很想知道:
房租让你分担一半的男人,能嫁吗?
何其不幸,我心中坚信的爱情原来是那样脆弱,
何其幸运,三个多月时间让我重新认识了一个人。
会难过,说明已经不相信所谓爱情了,
会流泪,说明已经下定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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