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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拦路抢劫不用坐牢了,写份检查就搞定,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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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4: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绍兴
在夜间开着执法车肆意拦截过往货车;被拦截的大货车无论超载多少,只要缴纳了数千元的“包月费”,就可以畅通无阻——安阳市公路局流动治超大队部分执法者的违规现象被曝光后,引起了安阳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记者今日从安阳市公路局获悉,直接责任人已经被停职检查、调离执法岗位,流动治超大队的主要负责人被勒令写出深刻检查,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中国新闻网》


有没有搞错啊?我简直怀疑我在听神话故事!安阳市公路局流动治超大队执法者明目张胆、拦路打劫、东窗事发、罪行败露,仅仅直接责任人停职检查、调离执法岗位?主要负责人被勒令写检查、全系统通报批评?这就是“引起了安阳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的后果?引起领导“高度重视”,尚且仅此而已,如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岂不是鸟事没有、云淡风轻,甚至加官进爵、以资奖励!我想,如果是我开着车去拦截过往货车、肆意敲诈勒索,写检查这样的好事肯定轮不到我,我好长时间没有写过检查了,我还想练练文笔呢!不把我罚得倾家荡产才怪!至少几年牢狱之灾肯定难免!因为如果我去做强盗,我没有营业执照,而安阳市公路局流动治超大队有合法抢劫的营业执照,他们是官养的强盗。他们就像唐朝诗人白居易诗作《卖炭翁》中的太监,“手把文书口称敕(皇帝的旨意)”,奉旨抢劫,谁敢不从?


对执法强盗的处理为什么如此轻描淡写?因为人家根本就不认为是违法,在他们意识里这只是违规。懂了吗?他们的狗屁逻辑是“执法犯法,不叫违法,叫违规?执法违法,不会罪加一等,只需要写检查!”安阳市公路局7月29日给媒体发来函件:“7月28日晚,看到贵社记者关于安阳市超载货车办月票可畅通无阻的报道后,我局party委高度重视,连夜组成调查组进行了认真调查。经查,情况基本属实,当事人的行为系违规执法,严重违反了安阳市公路管理局关于路政治超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明文要求。”一句“违规执法”,就把罪恶的抢劫行为全部抹杀,拦路抢劫成了执法不当,强盗们大可安枕无忧。


安阳市公路局相关负责人称,“该局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教育和管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做梦!也许安阳市公路局也知道是做梦,他们根本就不打算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拦路抢劫他们也见者有份、可以坐地分赃、不会自断财路。对违法行为如此纵容,岂会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放心地抢去吧!不曝光就大肆敛财盆满钵满、曝光了大不了写检查,大不了换个工作,违法成本如此之轻,强盗们岂会下不为例! 就像索马里海盗,每次劫持中国船员,每次都能获得巨额赎金,每次都很安全得得逞,他们会见好就收吗?他们会因为不痛不痒的几句抗议就下不为例吗?想得倒挺美!亚丁湾海域不会风平浪静,索马里海盗多中国商船已经虎视眈眈。安阳市公路局辖下的路段就像亚丁湾海域,路过的大货车就像中国商船,安阳市公路局流动治超大队执法者就像是索马里海盗。不会消停的!


发表于 2011-8-2 14: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呵呵 围观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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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4: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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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5: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6_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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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5: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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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5: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菲律宾
顶顶更健康,越顶吃的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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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6: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香港
纯属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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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6: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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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6: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
浮云,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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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7: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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