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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吕婧 通讯员李世寅 吴艺明 把一块布包的合金投入镀金池,就能吸附池内的金粉。在电子厂上班的熊某平利用这个手段,吸出黄金116克,价值3万余元。昨天,记者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熊某平被判盗窃罪,获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贪小便宜铤而走险盗窃
25岁的熊某平是湖北人,在中山市某工业区电子公司工作。厂内有个电镀车间,里面的镀金池中含有金粉。熊某平听人说用一种吸金包,就能吸出金粉,只要他愿意进厂投包,事成后对方会给他3000元作为报酬。2010年10月11日下午3时许,熊某平趁给镀金池更换滤清器时,在35号、40号镀金池内各放了2个吸金包。
10月13日上午,公司工作人员发现,电镀池溶液含金量下降,于是逐一进行检测,发现了4个吸金包,立即报警。民警在观看视频监控录像时,发现员工熊某平有重大嫌疑,当日下午就把他抓获归案。
被盗财产发还被害单位
据介绍,所谓“吸金包”,就是一块合金材料,外面用纱布、海绵包裹。作案时,用一根透明的线,把它放到金槽溶液里,通过化学反应,就能将金槽溶液里面的金吸取到金属上。得手后,再将吸满黄金的吸金包进行提取。破案后,警方缴回4个吸金包,从中分离出黄金116.3535克,价值33730元,警方全部发还被害单位。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熊某平无视国家法律,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熊某平盗窃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且被告人熊某平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刑其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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