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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月进公司,上了五个月班。过完年回公司上班,公司说有点困难,一月的工资暂时不发。大家就等着看三月能不能把一月和二月的工资一起发了。
二月底的时候,公司老总给我们开了个会,会上说:公司要暂时关门6个月,要去另找工作也可以的,那两个月的工资会在三月初打到卡里的。
现在都5号了,一点音信都没有。想想当时大家问的话,人家的回答,我们开始没底了、、、、、、
当时我们大家问,关门6个月有遣散费没?-----那是没有的。
大家接着问,那签合同的时候不说话要教五险一金的么,那些交的东西可以给我们么?-----没人转正,合同原件还在我们手上呢,我没盖章就不算签合同了。也不用交什么养老保险金的。
其实按照劳动法这些不是都应该有的么?按照劳动法我们签了合同,公司应该交当时答应的五险一金。现在公司歇业有6个月的资本工资。如果公司关门应该补偿一个月毁约金。如果按照公司,没盖章就算没有签合同的说法,违反了劳动法,应该从我们上班第二个月起,补发双倍工资。
我们是三个月的试用期,好不容易转正了,公司倒了。我们十几个中有一大部分都是四十岁左右的,不懂劳动法的工人。知道并且了解的,就我们两三个办公室的,我们去跟公司谈,人家笑着就把我们打发了。我们火气大的时候说找媒体打县长热线,那些工人都劝我们说贫不与富斗,没有那个时间也没有精力,除非闹上法院,不然就别想着维权!
我们真的只能坐等人家发那两个月的工资么?我们真的拿不到属于我们的权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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