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德县新城区2011-3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广国土出让公(告)字2011第03号 经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广德县新城区201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广德县新城区2011-3号(D3-02、D3-05地块)位于广德县新城区万桂山南路、纬五路、纬三路和纬四路围合范围(详见红线图),出让面积20672m2(约31.01亩),净地出让。 2、宗地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宗地编号2011-3,宗地名称:D3-02、D3-05地块,出让面积20673M2(约31.01亩),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部分商业),容积率≤5.0,建筑密度≤37%,绿地率≥28%,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起始价160万元/亩,保证金1000万元。 该地块位于广德县新城区核心商业区,东与农村合作银行仅一路之隔、西与金鑫商贸广场隔路相望、北侧紧邻金茂财富广场,商业氛围浓厚;同时出让地块周边还分布着大型高档居住小区,与政府文化广场相距不到百米,环境优雅舒适,交通便捷;宗地范围内土地平整、地上无拆迁建筑物,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是居家置业的首选之地,具有较大的升值和发展空间。 3、具体建设要求按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广2011规条字004号)实施。 二、竞买人范围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4日至2011年6月2日,到广德县招投标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及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日16:00时(竞买保证金以电汇方式交纳)。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以上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11年6月14日16:00时。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11年6月2日16:30时前由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1年6月3日10:00时; 挂牌日期:2011年6月3日8:00至2011年6月16日10:00时; 挂牌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11年6月14日16:00时; 挂牌截止时间:2011年6月16日10:00时; 拍卖、挂牌地点: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 2、出让地块以“净地”方式出让,现状土地条件为准。 3、竞买人竞得地块后,按出让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报送初步设计方案。出让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原则不得调整,优化后规划设计方案各项指标必须符合《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优化方案报县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评审批准。 4、出让地块人防工程按省政府155号令要求配建,具体按广德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定的通知》(广政【2010】81号)的要求施行。 七、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竞买保证金扣除出让费用后自动转为出让地块定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重新组织出让。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由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在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563—6025222
13856390930 13865360566 开户单位:广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安徽广德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2000005056871030000010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德支行 账号:3400175630805053853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德支行 账号:131708700902491084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德支行 账号:12-076001040012657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德支行 账号:04547308093001
广德县国土资源局
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安徽银泰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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