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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网上资源 掏出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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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5 22: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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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被网友劝说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常学军在指认现场。 毕俊星 摄

    常州警方网上“淘”到杀人嫌犯 成我省通过微博“网络淘凶”成功第一案,举报的网友将获万元奖励

  11月26日,常州天宁警方尝试“网络淘凶”,在警方博客和微博里发布悬赏“通缉令”,凡是提供警方破案有效线索的,最高可奖励1万人民币或Q币(本报11月27日曾作报道)。12月3日晚,嫌犯常学军在网民的敦促下向天宁警方投案。昨天夜间,常学军被天宁警方刑事拘留。据了解,这是我省公安机关通过微博“网络淘凶”成功的第一案。

  天网1号 警方在微博1万Q币悬赏“淘凶”

  11月26日下午,天宁警方在“天清地宁”官方微博上发布了“新浪淘凶【天网1号】”:警方悬赏500至1万元RMB。报料方式:本微博;QQ1102129369;MSN tianningxingjing@live;电子邮箱[email=1102129369@qq]1102129369@qq[/email];电话051988112430;联系人:天宁公安分局杨警官 俞警官。如有线索,请速与警方联系!同时,警方将继续发布相关淘凶信息。

  后来根据网友建议,天宁分局将新浪淘凶(天网1号)的奖励方式改为500-10000元RMB或者500-10000元Q币。

  在【天网1号】系列微博中,天宁警方陆续披露了犯罪嫌疑人常学军的信息:绰号“常军”,男,40岁,身高168cm左右,体态稍瘦,短发,脸型偏长,逃跑时上身穿咖啡色短夹克衫。还附上了常学军的照片。

  接下来的日子里,警方相继发布10多条相关“淘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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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本报“Q币悬赏”报道。

  Q币悬赏,向网民“求智”,常州天宁警方的“网络淘凶”在网上引起很大的反响。几天来,不少网民纷纷向天宁警方提供破案线索。

  12月3日上午,天宁公安局分局接到网民陈某电话。陈某告诉警方,他是常学军的老乡兼网友,他在媒体上看到“悬赏淘凶”的消息后,已与常学军取得了联系,并做了他的思想工作,常也愿意向警方投案。

  奔波三地 网友从安徽带回嫌犯投案自首

  陈某说,12月2日,他在媒体上正好看到这条“淘凶”的消息,就试着打了常学军的电话与他联系,结果打通了。陈某对常学军说了网上的信息:“现在网上到处都是你的通缉令,你还是向警方投案自首吧。”

  但常学军有点顾虑,经陈某反复劝说,常学军才考虑投案。为确保常学军能兑现投案的承诺,陈某在电话中告诉他,自己开车过去接他,问他在哪里。常学军说他在南京。

  陈某赶紧向天宁警方反映了这一情况,并马上开车赶往南京。可到南京后,陈再联系时,常学军却又说不在南京,已经离开了。

  无奈之下,陈某只好再次做他的思想工作,跟他分析了主动投案与继续逃匿的利弊。这次常学军才终于下决心投案自首,并说出了他的真实藏身地,那是安徽蚌埠的一家小旅馆里。

  3日下午,陈某驱车赶到蚌埠,找到了四处躲藏的常学军,立即带着他返回常州。当天晚上11点多,常学军向天宁分局投案。至此天宁警方网络“淘凶”首战告捷。据了解,这也是我省公安机关通过微博“网络淘凶”成功的第一案。

指认现场 与老乡发生纠纷用刀捅死对方

  经审查,常学军初步交待了作案经过。11月12日凌晨,他因与老乡孙某发生纠纷,用刀将孙某刺伤,导致孙某死亡。案发后,他随即逃离现场。但是,常学军因为心理压力过大,到记者发稿时为止,还没有完全交代更为详尽的作案原因和过程。

  昨天下午,在警方办案人员陪同下,常学军到清凉新村指认了犯罪现场,并向警方指明了他作案后丢弃凶器的地点,就在现场10余米处的一个垃圾房后。记者在现场看到,因杀人而投案的常学军在一众民警和小区居民围观下,并没有表现出慌张的神色,脸色非常平静。

  昨夜,天宁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常学军依法实施了刑事拘留措施。

  兑现承诺

  网友回常州后将获万元奖励

  很多人对带犯罪嫌疑人常学军投案的这名网友产生了兴趣。面对记者采访,昨日天宁公安分局表示,因与这名网友之间有约定,不便透露这名网友的身份,只介绍说是姓陈。

  天宁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常学军投案,对提供重要线索的这名网友陈某,天宁警方一定会兑现“网络淘凶”中的奖励承诺,给予他1万元的奖励,至于是人民币还是Q币,由这名网友自行选择。

  至于兑现时间,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位网友现在有事在外地,等他返回常州,警方将直接兑现之前的承诺。

  天宁公安分局负责人说,嫌犯常学军这么快就归案,与网络上形成的强大压力有关:“这是我市警方首次试水网络‘淘凶’,扬子晚报等媒体及时跟进,这么快就让嫌犯来投案,也在我们意料之中。”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网络淘凶”的好处显而易见:一是网络受众面广,目前全国网民6个亿,仅常州网民就超过200万,有这么多网民做警方“信息员”,嫌犯就插翅难飞,符合当前科技强警的趋势;二是大大节约了破案成本。



发表于 2010-12-6 15: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7_30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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