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院长亲手将标的款送到潘某手中
潘某拿到标的款,热泪盈眶地拉着田院长的手
“感谢党、感谢城口法院、感谢田院长、感谢执行局的干警们,如果不是你们不远万里到新疆去帮我执行,我的伤残赔偿金肯定打了水漂!”11月14日,在城口县北屏乡执行申请人潘某家中,下肢瘫痪的潘某拉着城口县人民法院代院长田茂宏的手,久久不愿松开。(来源于中国民事执行网) 一纸离婚判决,前妻携款出走
1998年,本案申请人潘某因工伤致下肢全部瘫痪,所获得的伤残赔偿金40000元一直由他的妻子,也就是本案被执行人袁某保存。2000年,袁某向城口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本案申请人潘某离婚。经该院多次调解无果,并鉴于双方当事人感情却已破裂,该院遂依法判决双方当事人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请求一并作出判决。在法院判决离婚后,袁某便带着潘某的40000元伤残赔偿金离开城口,到2010年一直音信全无。
穷尽千方百计,终觅得被执行人行踪
在2000年袁某带着潘某伤残赔偿金离开城口后,潘某就一直寄住在他二哥家中。由于潘某下肢完全瘫痪,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加之潘某的二哥家中并不富裕,因此潘某的生活过得异常艰难。从2000年到2010年,潘某多次来到城口法院,要求解决问题,并出现了一定的上访倾向。城口法院的领导和干警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们一方面做好对潘某的接待安抚工作,并经常到潘某家中看望慰问,帮助他解决生活困难;另一方面通过定期对被执行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村委会、被执行人的亲朋好友进行走访调查,加强与外地公安机关、法院等单位的联系等措施,加大查找被执行人袁某下落的力度。
2010年10月,城口法院执行局干警从袁某一亲戚口中获知了袁某的联系电话,执行局干警立即与袁某联系,证实袁某现在新疆库尔勒,干警们终于看到了成功的第一道曙光。
走遍千山万水,只因心中有民
在得知袁某人在新疆库尔勒的消息后,城口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代理院长田茂宏立即选派精兵强将奔赴新疆执行,并指示:“无论耗费多大的财力、物力,无论花费多少时间,都要把维护申请人利益放在第一位。”
10月28日,执行局干警踏上征程,他们不知道,前面还有许多困难在等着他们。
10月30日,干警们乘飞机到达新疆乌鲁木齐,后转乘汽车于18日到达库尔勒。一下车干警们立即来到库尔勒公安局查找袁某的具体住址,但是由于袁某为流动人口且未办理暂住证,干警们查找无果,只好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袁某,袁某却告知干警们她现在在新疆库车县,短时间内不会回库尔勒。干警们又坐上开往库车县的班车,于11月3日日到达库车县,被执行人又说她已离开库车,去往乌鲁木齐市。这次干警们没有赶往乌鲁木齐,而是来到库尔勒,通过袁某的亲戚提供的袁某的暂住地址,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终于确定了袁某的具体住址。随后干警们将这一情况告知袁某,袁某见“老窝”被端,只好同意由自己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与干警们见面。
说尽千言万语,斗智斗勇奏凯歌
在干警们得知袁某的联系电话后,就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向袁某摆明情理、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还让袁某的亲朋好友给袁某打电话,做工作,督促袁某尽早执行。11月8日,在与袁某的委托代理人会面并确认其全权代理权限和身份后,干警们与其进行了六次会面,加大对其的工作力度。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袁某在神圣的法律、神圣的判决面前终于低下了头,承诺全部执行到位。
11月12日,袁某的委托代理人将执行标的款40000元,执行滞纳金5000元送到干警手中,干警们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他们的脸上露出疲惫,但写满的是成功执行的欣慰与喜悦。
离开新疆,回到重庆,却不能回到城口,因为还有四件被执行人在重庆,总标的额百万余元的案件在等着他们去执行。
截至发稿时,全部五件案件均已执行完毕,实际执行率100%。(责编:王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