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词
我们浙江义乌警察在公共场所利用职务之便,在上班时间,没有向组织请假,开着警车穿着警服在公共场所,伙同妻子小姨故意行凶打人!这名警察当场把4人打成轻微伤。他的名字叫王臻,警号是(058623)。那一年正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义乌视察;为了义乌公安形象我们才没有向总理喊冤!谁想到公安局还一味的包庇。就因为王臻的爸爸是公安局长、他的姨夫检察院检察长;
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五条: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错误比较严重又不易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的,应当予以辞退;(一)
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人的;(五)
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个人、组织的;(六)
给违法人员通风报信或者给违法活动提供保护的;
第四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养、纪律处分后仍不改正的,或者经培训使用仍不合格的,应当予以辞退(一)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者上班时间办私事的三)耍特权,态度恶劣,刁蛮辱骂群众,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注:此案迟迟得不到解决,究其根源其实就是他的父亲是原公安局长,虽已退休但是其人脉关系还在,还有这个警察的姨夫是原检察院检察长,所以大家都不敢动他。(公安局信访办的主任、北苑派出所的何教导员在恶警的父亲面前甚至讨好的说警察本来就是打人的)。在我们不断的上访后,今年正月金华公安局纪委,有一个领导专程来义乌,说是来复查复核;说白了就是去向王臻父亲的同事朋友问的?其实是在弄虚作假;可他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王臻是够不到辞退的,我们拿出《人民警察法》,翻开“人民警察辞退办法”他说:“人民警察辞退办法”不是法律,不能作为法律的依据,然后他拿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跟我们讲,我们问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管警察的还是管老百姓的,既然“人民警察辞退办法”都不是管警察的,难道“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管警察的?他说不管开除或辞退,反正王臻是够不到的!他说:我们内部有一个处理方法的,而且这个内部处理方法也是保密的
补: 在一次交警大队长找我谈话时、在场的有义乌市公安纪委副书记、还有何显锋是信访局主任(这是他自己说的、“炫耀”他自己吧。因为他自己不说我是不会知道他是公安局信访室主任的)警号是056877。在谈完话以后大队长和书记都离开的同时何显锋叫我留下来签名,而后他居然说打人我也要打得不打人还做什么警察;在场的还有一个女警察也是信访办的 就前年由于我们在不断的走访中义乌市公安局要求我们去北苑派出所调解,参加的人中有王臻的父亲。就是已经退休了的义乌市公安局副局长。可是北苑派出所的何教导员居然以明显讨好的口气说:打人算什么呢我也要打得不打人还算什么警察………… 难道警察真的是打人的工具吗; 到目前为止我们连医药费都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上,我们已经损失了两万多了…… 按法律本来当时就要拘留的。可是什么也没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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