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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民事执行网报道:东莞色情业一度泛滥,这是不争的事实。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虽然东莞“亡”的“羊”多了点,可是,任何时候开始采取行动,对于打击色情业、净化社会环境,都是有好处的,都是受群众欢迎的。但是,在全国一致强力扫黄打非的情况下,东莞却少有有力的动作,这一切都表明,东莞色情业的水很深。
在当下人人喊打的情况下,色情业得不到有效治理,对于当地警方来说,确实是件很丢脸的事。既如此,不让别人看自己笑话的方法自然是让别人看不到笑话——怎么才能让别人看不到呢?当地人随处能用眼睛看到,自然不能蒙住当地人的眼睛。外地人多是通过新闻报道、小说等文字的形式获得直观印象,如果能够把这些文字禁掉,别人看不到了,自己岂不是就不会被人笑话了——这种掩耳盗铃的心态听起来可笑,实际上却随处可见。
一部描写桑拿行业的批判现实性质的小说,不可能不涉及对色情现象的描写。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元老师写的这部小说到底算不算淫秽物品,需要司法部门来认定。但警方以类似的理由拘人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网络点击量超过200万人次,并被网友认为真实反映东莞桑拿业的小说,无疑触到了东莞有关方面的痛处。即使将来该小说被认定为非淫秽物品,这一抓一拘也足以对其他写类似批判现实性质作品的人形成威慑——写之前肯定要先掂量一下,害怕被抓自然就不敢写了。
可是,没人写没人说,问题就不存在吗?抓个写小说的人如此卖力,却不肯用心用力去做些实实在在的扫黄打非工作,东莞警方此举算不算不务正业呢?“讳疾忌医”者连医生都要打,这“疾”何时才能“医”好?(责编:王英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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