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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小青年编造出“酒店里安放了炸弹”的信息,然后打电话恐吓,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5月4日,张某、纪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吴兴区检察院批捕。
张某没有正当工作,时常通宵混迹于网吧,沉溺于网络世界里。不久前,他登陆了一款网络软件,该平台除了可以玩游戏、听歌外,也可以进行语音聊天。3月24日凌晨,张某进入了系统中一个聊天室里,该聊天室里有一名主持人纪某,有权拨打网络电话。在群里,网友可以随便留言,让纪某按照网友所留的电话号码、内容打一些“恶搞”的网络电话,诸如骚扰、造谣等等,一群网友通过实时听“恶搞“电话的对话内容来寻找“快感”。
张某觉得不够刺激,编造出了“湖州某大酒店有炸弹”的信息。凌晨5时许,纪某根据张某提供的电话号码,打电话到该酒店总台,对总台服务员谎称“我在你们酒店5楼安放了炸弹”、“我很激动,你们报警我就按炸弹”来吓唬对方。
服务员接到恐吓电话后,立即将情况向酒店领导做了汇报,酒店随后报了警。接警后,公安部门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停止了酒店对外预定及接待工作,并对相关楼层的客人进行了疏散,周边小学、居民区都作好了疏散的准备,还调派了刑侦、特警警力,携带搜爆犬、安检排爆装备对该酒店所有楼层进行了地毯式搜查。经过紧张的排爆工作,警方在酒店内未发现**品,当日下午3时许险情被解除。但该“诈弹”事件已严重影响了酒店正常的经营。
当晚,公安人员先后抓获了张某、纪某,两人对涉案事实供认不讳。他们将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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