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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新城区D2-01、D2-02、D2-03、D2-05、D2-07、D2-0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经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广德县新城区D2-01、D2-02、D2-03、D2-05、D2-07、D2-0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该宗地位于新城区万桂山南路、广宁路、经四路和纬三路围合(详见红线图),出让面积157977m2(约236.97亩),净地出让。
2、宗地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序号 宗地
名称 出让面积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
率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1 D2-01
D2-03 16284m2
(24.43亩) 商业(C2) ≤2.57 ≤38.6% ≥15% 40年 100万
元/亩 4500
万元
2 D2-02
D2-07 28120m2
(42.18亩) 商业(C2) ≤2.57 ≤38.6% ≥15% 40年
3 D2-05
D2-08 113573m2
(170.36亩) 住宅(R2) ≤2.06 ≤21% ≥35% 70年
3、具体建设要求按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实施。
二、竞买人范围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10年 8 月 20 日至2010年 9 月 6 日,到广德县招投标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及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9 月 6 日16:00时(竞买保证金以电汇方式交纳)。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以上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10年 9 月 15 日16:00时。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10年 9 月 6 日16:30时前由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0年 9 月 7 日10:00时;
挂牌日期:2010年 9 月 7 日8:00至2010年 9 月 17 日10:00时;
挂牌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10年9 月 15 日16:00时;
挂牌截止时间:2010年 9 月 17 日10:00时;
拍卖、挂牌地点: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
2、出让地块以“净地”方式出让,现状土地条件为准。
3、竞买人竞得地块后,按出让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报送初步设计方案。出让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原则不得调整,深化后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县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评审。
4、河道、桥梁由竞得人代建,方案深化设计须经水务、建设部门审查同意。
5、出让地块人防工程按省政府155号令要求配建,具体按广德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定的通知》(广政【2010】81号)的要求施行。
七、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竞买保证金扣除挂牌费用后自动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的首付款。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重新组织挂牌。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由广德县招投标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63—6976652
联 系 人:汪先生 童女士
开户单位:广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安徽广德农村合作银行
账 号:20000050568710300000106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德支行
账 号:34001756308050538536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德支行
账 号:1317087009024910841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德支行
账 号:12-076001040012657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广德支行
账 号:04547308093001
广德县国土资源局
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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