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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
随迁子女 入(转)学政策解答
一、随迁子女怎么界定?
户籍登记在长兴县以外,且随父母在长兴县同住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二、入(转)学对象有哪些?
符合长兴县2024年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原在长兴县外学校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学生。
三、哪些随迁子女不可以办理转学?
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可办理转学,小学和初中毕业班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四、随迁子女须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入(转)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我县享受就读公办小学的权利。
第一类:父母或本人在长兴县内持有房产(仅限住宅)并居住(以房产证为准),但户籍未迁入本县的随迁子女,可凭父母或本人房产申请入学。
第二类:父母(至少一方)或本人在长兴县办理《浙江省居住证》且已经获得“浙里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结果。
第三类:父母或本人未取得长兴县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及临时来长兴县的随迁子女。
五、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后如何录取?
2024年,长兴县随迁子女入学将实行“分类分批,统筹入学”的办法进行招录。
第一类:按照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的先后确定招收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第二类:按照居住证和务工地址由对应的报名学校录取。如学校同类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则按积分从高到低统筹安排入学。
第三类:根据各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由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实现全员兜底招录。
六、随迁子女在哪里报名?
起始年级随迁子女家长需通过“浙里办”APP进入“长兴县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新生报名登记。其他申请转学的随迁子女家长需在规定时间进行线下统一报名登记。(具体报名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七、随迁子女父母的积分如何申请?
2024年家长需手机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并登录。登录后,直接搜索“浙里新市民”进入申请,具体积分申请办法,将在“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023年起,长兴县实行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转)学 “零拒绝、全接纳”政策,随迁子女在我县报到录取后,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籍录(转)入工作。学校将随迁子女和本地学生混合编班,享受和本地孩子同等待遇、接受同样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联系电话:0572-6235179 0572-623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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