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长兴县丹桂名园小区的业主和周边居民炸开锅了!距离小区一墙之隔的区域原定为:丹桂名园二期项目改建为“长兴县中医院三期平战结合的感染病诊治中心”项目已选址,且进行了批前公示。 该项目建成后会影响自己的居住环境和孩子的上学环境及房价,我们全体业主们一致在通过各种渠道投诉和抗议!
我自己也是长兴丹桂名园小区的业主,就在小区一墙之隔要建立“传染病医院”,在原中医院东侧的空地上。“知道这个消息我好几晚上没睡着觉。长兴县中医院三期平战结合的感染病诊治中心说白了就是“传染病医院”家门口建个传染病医院,谁都会害怕的!
而且丹桂名园目前房价已在12600元/平方,如果传染病医院建在此处,小区房价则会一落千丈。
我们们老百姓攒了一辈子的钱就买这一套房子,传染病医院一建,以后大家都提心吊胆的,还有谁会住,谁敢住,我们这边的损失谁替我们承担!
而且开发商当初明确说明了,此处属于丹桂名园二期用地,并且出了效果图与施工图纸我才买了这里的房子,而且我所购买的区域比靠近中医院区域整整贵了3000多一平方,就是为了远离中医院,如果当初这里要建立传染病医院,我是说什么都不会买这边的房子的,更何况说加钱。
开发商规划图:
物业合同文件:
建设局规划档案:
现状图:
规划资料:
现场原有规划公示牌:
所有证据都指明此处空地为丹桂名园二期项目,并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73-2016》文件
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传染病医院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宜设置在人口密集区域。
二、患者就医方便、交通便利地段。
三、地形比较规整,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好。
四、有比较完善的市政公用系统。
五、不应临近易燃、易爆及有害气体生产、贮存场所,不应临近水源地。
六、不应临近食品和饲料生产、加工、贮存,家禽、家畜饲养、产品加工等企业。
七、不应临近幼儿园、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或场所。在综合医院内设置独立传染病区时,传染病区与医院其他医疗用房的卫生间距应大于或等于20m。传染病区宜设有相对独立的出入口。
及《长兴县域总体现规划》2015-2030文件明确显示丹桂名园所在区域为居住用地。
现将丹桂名园原二期所在用地改为“传染病医院”明显不符合相关规定。
开放商卖地给中医院,居住用地改为医院用地,全体业主不知情,这属于合同诈骗,严重的欺诈行为!
所以我们全体业主坚决不同意此处改建:长兴县中医院三期平战结合的感染病诊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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