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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将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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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 11: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湖州
本网消息,全媒体记者李轩报道:在长兴县公安局的会议室内,由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等多个部门专人组成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小组召开第一次例会,对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前的调研工作进行部署。
  本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在各部门调研完成后,将于11月对长兴县内的户籍进行变更。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表于 2015-6-2 15: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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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國富 未绑定微信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6-5 08: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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