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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规定不携带社保卡看病药费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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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7 13: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广州


  据北京社保网消息,具备金融支付功能的新社保卡从今年开始推广,各地都对社保问题十分重视,深圳规定,深圳社保查询从10月8日起,没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就医时不予直接登记。社保局通知辖区内有社保资质的医院,,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在其医院就医时,如不出示社保卡,所有的住院以及门诊急诊费用必须先由自己先垫付全额现金,待支付到社会保证卡后再按规则再按看病费用,到时候退补相关费用。

  深圳市社保局提示,初次在我市参与社会医疗安全的参保人,在操持参保手续后,应及时操持制卡手续,提交制证清单(在企业参保网页或征收部分打印)和合格数码照回执并缴交制卡用度。参保人已领取社会医疗安全参保手续,但未拿到社会保证卡的应尽快去补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出示自己的社保卡;除丢失、被盗正补办、已到期、无法读取的社保卡外,社会保障卡制造后,参保人如还在市内参保,其社会保障卡都可持续使用,不用因更换新单位而重新制卡,确保减轻参保人的经济担负。北京汽车保险

转自:http://hi.baidu.com/bxm1000/blog/item/a7b7ba9f4a233691a877a467.html



发表于 2011-10-17 13: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喀里多尼亚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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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7 14: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泰国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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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7 14:5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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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7 15: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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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7 16: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5_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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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7 17: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泰国
{:6_163:}不知道说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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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7 18: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5_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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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7 19: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尼西亚
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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