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KTV等娱乐场所装修之前必须要经过消防审核,如果当时在装修前能问一下该多好啊,也不至于落得被贴封条、罚款还要停工,最后损失的还是我自己,现在想想可真后悔啊”!看到自己正装修的KTV大门被贴上了封条,长兴粮果KTV业主郭某像打翻了“五味瓶”,心里真不是滋味,但是更多的悔恨,恨自已为节省资金、抢进度盲目施工。 事情还要回到8月18日,长兴县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在开展“错时”夜查中发现位于金陵中路的糖果KTV未经消防设施审核,擅自进行室内装修。据调查取证,该场所位于北门农贸市场二楼,装修面积1900平方米,涉嫌违反了《消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于是消防人员立即进行了立案查处。 鉴于违法事实清楚,业主也对自己擅自施工行为供认不讳,于是长兴县消防大队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业主郭某作出了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12万的处罚决定。 长兴消防大队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下达给业主郭某后,郭某也按照要求向市消防支队申请办理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经支队审核后,发现袋形走道尽端房间门宽不足、无装修材料设计图、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数量不足等问题,认定该工程设计不符合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不同意该工程消防设计,而且特别要求工程不得施工。 但是郭某为抢工程进度,置消防法律法规于不顾,依旧擅自召募工程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长兴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到期复查中发现该情况后,立即进行了制止,并经集体研究讨论后,决定进行强制关停。 9月20日下午,大队消防监督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辖区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向业主郭某宣读了强制关停的处罚决定,并在大门上张贴了封条,将等到业主全部办理好审核手续后由消防大队进行解封才可继续装修,如擅自撕毁封条,将被处于行政拘留处罚。 在强制关停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耐心地向业主进行说服教育,向他讲解违法事实和所需承担法律责任,希望给予配合,积极整改,并例举因违法装修酿成的火灾案例对其进行教育,让他明白万一发生火灾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需承担的后果。业主当场表示理解,并表示一定按照消防大队要求,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保证合法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