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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 新版车险即将出炉 不计免赔成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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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12: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上海
继对财险公司征集了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意见后,保监会近日又将调整后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现行意见稿,经营商业车险满3年以上、连续两年综合成本率低于100%及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上年度承保车辆达到30万辆的财险公司可独立开发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   财险业内人士认为,条件修改后的意见稿,更多中小财险公司可参与进来,但大公司在数据积累、成本控制、产品创新、广告宣传管理经验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而中小财险则在客户资源控制等方面存在缺陷,成本控制能力有压力。意见征集将于10月10日结束。
  针对商业车险“高保低赔”的问题,意见稿指出,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
  大型财险产品更具竞争力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保监会在8月份就已下发意见稿到各财险公司征集意见。在业内征集完意见后,保监会修改了部分条例,近日对外披露公开征集意见。
  为了避免费率放开引发车险市场打价格战,此次保监会将费率与综合成本率、偿付能力挂钩,以期抑制财险公司不顾成本的价格战。而在费率上,拟订不同的附加费用率水平,但原则上预定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35%。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认为,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对财险公司是一把双刃剑,对于经营完善的保险公司将会是好消息,而反之则可能有压力。
  针对商业车险“高保低赔”“无责免赔”的问题,意见稿指出,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
        平安财险人士认为,费率市场化全面实施后,行业将实施统一条款和纯风险保费,车险价格的竞争将主要体现在附加费用上。由于大型财险公司具有规模优势,综合费用率近年控制较好,其产品价格将更有竞争力。在这种情况下,未出险或很少出险的车主将得到更优惠的保险销售折扣。以深圳车险浮动费率试点为例,低风险客户可享受5—7折费率优惠。但对中小财险公司而言,出于规模业绩的考核压力,在综合成本率控制上存在难度。因此,一旦实施车险费率差异化,中小财险公司竞争压力将比较大。
   财险业内人士称,以车辆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需要全行业统一执行标准车型库,并出台行业车辆折旧率办法。但目前建立行业统一车型库有一定难度,行业性的折旧率还在商议中。现在业内也在等待更多的条款解释和实施细则出台。如果不出台具体的标准,费率改革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打破目前条款单一、费率一致的现状,但自由裁量权仍掌握在保险公司手中,车主很难讨价还价,因此还可能制造出“同车不同价”等新的不公平。
  据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在制定机动车辆参考折旧系数和车型数据库,以及测算商业车险行业参考纯损失率供保险公司参考和使用。以此为参考,投保人再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
  记者了解到,目前车险费率改革的施行时间还未确定。很多中小财险在精算人才储备、经营管理体系、IT运营系统等方面都还没有做好自行立定费率、开发条款的准备,因此保监会可能会安排一个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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