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663|回复: 10

爱情,那朵让人迷恋的七色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26 12: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湖州
个人的记忆中,都会有一段爱情。想起当初的初恋情人,回忆再次涌上脑海,听着那时最喜欢的音乐,回忆当初和他的往事.当年的场景对话,在脑中回荡,一切依旧是那么清晰,仿佛就发生在昨天,让人无法忘怀。那段爱情,仿佛就像是一朵让人迷恋的七色花,深深的在我们的心中发芽成长。
                                           [url=http://www.juexiang.com/editor/Api_Uppic/2011-08/13143286676183][url=http://www.juexiang.com/editor/Api_Uppic/2011-08/13143286676183][url=http://www.juexiang.com/editor/Api_Uppic/2011-08/13143286676183][url=http://www.juexiang.com/editor/Api_Uppic/2011-08/13143286676183] 0.jpg [/url][/url][/url][/url]

    时候的我们是单纯的,遇到爱情,都会变成傻瓜。那时侯的爱情真的很美,那时候的我们没有顾虑,为了对方毫无保留的付出一切,即使最后满身伤痕,也不后悔。渐渐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对恋爱的观点,也就变了。曾经为了爱情,而放弃学业,长大后,又为了工作而放弃爱情。不是人变的无情了,而是社会在改变着我们,我们没有选择。傻傻的爱过了一次,受了伤之后,就都学会了保护自己。不敢再去像当初那样如此付出。所以请大家不要轻易的去伤害一个人,有些人你伤不起,如果相恋了就要懂得珍惜对方,照顾对方,而不是去伤害他!

    情不怕争吵,不怕风雨,只怕厌。有的时候错过了一次就是等于错过了一生。如果真正的爱一个人,就不要放手。都说爱一个人不需要拥有他,只要看着他幸福就应该知足了。但又有几人能做到?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如果你不想拥有他,那就只能说明你不爱他,喜欢一个人也要看那个人值不值得你喜欢,如果他一点也不喜欢你,一点也不在乎你,从不顾虑你的感受,那么这种人就不值得你喜欢。有时候,要活的高傲点,爱情是强求不来的。

    情的开始都是美好的,俩人在一起总是说一些天长地久,永远在一起的承诺。但是时间久了,互相了解了。矛盾也就随之而来了,性格的不符,家庭身世的不符,种种原因。如果你们的爱情经不起考验也就各自散了!所谓誓言承诺再美,也敌不过流年似水。分手了,也不需要去恨一个人,其实恨他,就是无力的爱着他,只能说明你还是在乎他,爱的对面不是恨,而是真正的冷漠。

    们都在渴望一段天长地久的爱情,可是又能有多少执子之手可以真正的与子偕老呢?爱情是需要谦让,理解和宽容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事事都斤斤计较,怀疑对方。那么这段感情也就快走到尽头了。我个人以为,年少时的我们,应该以事业,工作为主。谈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情真的很伤人,没有金钱保证的爱情,真的不容易天长地久!


    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恋爱观,有说错的地方,还请大家多原谅!关于爱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毕竟每个人的经历都不同,所以恋爱观点也就不同。不管是网恋,三角恋,老少恋,师生恋,如果你们真的喜欢对方,那就不要轻易的说分手,别等失去了之后才后悔,再想要去珍惜,一切却已经晚了。如果爱,请深爱!
发表于 2011-8-26 12: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6_183:}给力,顶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6 13: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6 14: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6 14: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6_182:}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6 15: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6_25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6 16: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偶的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6 16: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5_9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6 18: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6 18: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