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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投行业务为中小企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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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21: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湖州
信息时报讯(记者 徐岚)随着上周四信贷资产证券化获准扩大试点,信贷资产证券化被视作扩大中小企业重大的融资来源。实际上,在信贷紧张的当下,除了通过传统的点对点贷款方式给中小企业融资外,越来越多的银行也开始另辟蹊径,尝试向中小企业推介一系列的创新产品以及投行业务等资产证券化产品,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借新型理财产品融资
  “如今直接融资渠道,已经逐渐受到实力较强的中型企业的关注和欢迎。”据建行信贷部一位资深人士介绍,这部分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并不困难。
  近段时间以来,理财产品不断玩出新花样,成为企业融资的新选择。以“酒类投资”为例,今年以来工行、中信、建行、招行就至少已经发了5款。如工行此前发售的白酒期权理财产品“舍得30年年份酒”收益权信托理财产品,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实物白酒形式获得理财本金和收益。
  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是,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尝试使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投资银行产品。而商业银行也积极投其所好,包括建行在内的各大银行今年都加大了私募产品的投资力度,高端客户直接入股有限合伙制的企业,投入到一些拟上市企业的股权。如建行近期推出的“乾元-日新(鑫)月异(溢)-私享型”,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80%,起点100万元,产品投向优质企业的股权、信托贷款和应收账款等资产。
  据了解,截至目前,重庆股份转让中心(OTC)开展股权质押融资业务以来,托管企业已达215家,托管总股本269.81亿股,共为4.77万户股东办理了确权开户手续;半年间已累计为托管公司办理股权出质7.8亿余股,实现质押融资15亿元;此外,全国已有超过60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为其会员,数十家托管企业依托重庆OTC平台实现与基金公司对接。
  利用投行业务融资
  深圳建行“高利贷事件”中具有争议的一份期权财务顾问协议,将近年来银行投行业务一直暗地里操作的“贷款+期权(股权)”模式暴露在公众面前。在银行看来,利用投行业务来吸引客户,一方面解决了企业的融资,另一方面也解决了高端客户无法个人直接投资拟上市公司的问题。
  2009年6月,新星化工向深圳建行申请贷款6000万元,实际上只获得深圳建行三年期一共3000万元贷款。为获得贷款,新星化工与深圳建行签订了4份合同,包括流动资金借款协议、财务顾问协议、账户管理协议、期权财务顾问协议。根据约定,在新星化工的上市过程中,深圳建行以向新星化工提供财务顾问、引入投资者等方式,获取新星化工3%股权。不到两年,新星化工提前偿还贷款,但在新星化工谋划上市时,4份合同中的期权财务顾问协议却引起双方巨大分歧。深圳建行称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新星化工则认为深圳建行有行骗之嫌,双方各执一词,目前纠纷仍未得到解决。
  据业内人士透露,“贷款+股权投资”的形式在银行业并不少见,其普遍做法是:银行在为企业放贷后,找到第三方关联方,如母公司旗下的投资公司等来代持贷款企业的股权投资,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曲线直投”。对需要融资的企业来说,银行这么把贷款与股权“绑定”也不是坏事。目前市场上已有这种需求,对于要上市的企业来说,除需要银行的贷款之外,同时也对投行等综合性金融服务有需求,如果银行能够很好地整合中介机构资源,也能使银企双方达到双赢。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银行的“贷款+股权投资”处于灰色地带,现在银监会对这类产品没有明确的态度,基本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上述分析人士表示,银行指定第三方持有期权的做法很容易出问题,这样做涉嫌将银行的利益输送给外部机构,在某种情况下可能会变成利益输送,而银行本身却未必能拿到这笔收入。
  小知识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测现金收入的资产或资产组合,转化成由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担保、可自由流通的证券,销售给资本市场投资者的一种融资方式。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分为资产支持证券和抵押贷款证券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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