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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国贼又一版本,某县规定所有商业牌匾必须标注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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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3: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绍兴
0.jpg 1.jpg 2.jpg 3.jpg

如果不标日文 会有几千元的罚款。屡次提醒不标的 禁止挂匾。老百姓也没办法 没谁愿意挂这玩意 而且新规定日文还要占到30%


这是什么世道了!!!


发表于 2011-8-2 14: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西安
{:6_179:}浮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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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4: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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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4: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长兴草民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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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5: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尼西亚
{:6_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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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5: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哎~{:6_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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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5: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
哎~{:6_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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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5: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什么鸟地方啊,真是丢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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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8: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6_182:}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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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9: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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