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851|回复: 0

优惠政策结束我县房产市场交易仍稳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2-12 20: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日前,记者从我县房管部门了解到,2010年1月份,我县房产交易实现开门红,数据显示,1月份我县销售商品房754套,总面积8.3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9%,1月份房地产销售额为3.64亿元,去年同期1.27亿元,同比增长187%。

    在我县2009年出台的 《长兴县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执行期限结束后,2010年1月我县房产交易持续红火,表明我县房地产市场是健康稳定的。2009年我县出台的《长兴县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中规定对个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套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交纳契税、印花税给予全额补贴;对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在取得房屋所有证后,按所交纳契税、印花税的25%给予补贴。这一举措,大大促进了我县2008年底大量库存现房的销售。如今该政策执行期已经结束,2010年我县是否将会出台新的政策,我们将翘首以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