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水公路是长兴县城到水口乡的一条建设时间不长的公路,道路状况良好,但就是这条公路,由于长兴交警大队不遵循科学设计和规划,多位置超低设置限速标志,并架设测速装置,导致绝大数驾驶员因超速行驶而多次被拍照受到处罚,给长兴交警大队创造了大量的财富,成为长兴交警大队创收的致富道路。
作为一名在长投资的外来人口,本人及周边朋友基本受到超速而处罚的待遇,并人均超速次数在15次以上,人均处罚基本在4000元以上。而且,水口作为长兴的旅游点,已有大量旅游客车的驾驶员对此路是深恶痛绝,但迫于长兴交警的创收需要,这条路虽经多人多次反映投诉而未有丝毫改变。
为了给广大的驾驶员讨一个公道,给长兴创造一个和谐的驾驶环境,笔者特意专门对长水公路的限速进行调查,发现长水公路只有一处是限速60公里,就在一个上坡转向下坡的地方,其他地方均限速40公里,更有多处地方限速30公里。试想,40公里或30公里是一个如何的速度,除了学校或人行道口,在这样一条视线开阔,道路状况良好的公路上设置这样的限速,驾驶员显然感觉不合理,并且,只要是在长水公路行驶过的驾驶员均有强烈的不满。
在这里,笔者呼吁广大驾驶员能够团结起来,与长兴交警大队的这种不讲科学,只顾创收的丑恶行径作坚持不懈的斗争,为自己讨回公道。同时,也请长兴的各届领导,尤其是刘、章、沈三人,能够真正做到从广大人民利益考虑的角度出发,关心一下长水公路的这一不合理现象,创造一个和谐的旅游及招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