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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贼”老太砍伤小偷涉嫌故意伤害罪 而小偷却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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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03: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黄冈
 

 

  事件回顾:4月15号,在迈皋桥老街开水果摊的刘女士
  
  迎来了一个买甘蔗的小伙,就在她给这个小伙刨甘蔗的时候,
  
  犯罪嫌疑人郑某趁其不备,走到了水果摊,偷走了钱箱里的钱
  
  据刘老太口述:“他们是两人一伙的小偷,但是我没有看出来。。
  
  ,当时他叫我刨一根甘蔗,从这边跑到那边,我转过来一看不对劲
  
  啊有小偷,他就跑出来了,然后我就追!“
  
  听见喊抓贼,附近饭店的厨师任某就冲出来把贼给抓到了,随后刘
  
  老太就赶到了现场
  
  老太对记者说:“当时我就铐了他两下,说良心话我当时不知道自
  
  己手上有甘蔗刀,当时本身是气的不得了。”
  
  被甘蔗刀砍伤了的郑某因失血过多被送到医院。
  
  栖霞XJ大队教导员口述:“我们当时调取了病例情况,发现了郑
  
  某头部有一道6厘米和一道8厘米长的刀口,经法医鉴定已经构成轻
  
  伤。
  
  事情发生过后,很多网友都不能理解,觉得刘老太这种行为应该属
  
  于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不过警方调查过后表示,虽然郑某偷了
  
  刘老太的钱财,但是他是否构成犯罪时由法律来认定的.
  
  警方还表示:“刘老太用甘蔗刀砍伤郑某属故意伤人行为,已经涉
  
  及犯罪,不属于正当防卫。当时已经是事发过后,钱财已经归还后
  
  发生的”
  
  目前,刘老太已经以故意伤人罪被栖霞警方取保候审,而偷窃钱财
  
  的郑某,因没有达到偷窃1000元的金额,就没有被判为**罪,将
  
  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还表示,至于刘老太能不能从轻处理,得看受害人郑某能不能
  
  对其谅解,或者赔偿的金额能不能让郑某满意。。。。
  
  那个见义勇为的厨师,已经受到了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褒奖。
  
  最后,警方还提醒市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虽然赋予了市民
  
  正当防卫的权利,但是这个权利是有尺度的。。。。
1.jpg
发表于 2010-4-23 11: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太偏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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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12: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舟山
不够人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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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20: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宁波
路过{:6_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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