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800|回复: 8

写给湖北省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公开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8 14: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金华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误人子弟还状告学生家长
您好:
我是该学院一名学生家长,学校招收高考200多分的学生(学校解释属正常录取),在就一年后,就决定学生留级。留级半年后,又决定学生再次跟班试读大二下学期,跟班试读半年后,在不到毕业时间又决定学生退学。当时学校解释“我们办事不是针对你孩子一人,我们每年都有35名左右的学生被留级,有10名左右的学生因学习成绩被学校决定退学”。 学校在处理该学生问题时,也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自己制定的规章和制度,更不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教育教学,按规处理,还收取费用。后来又久拖不解决问题,更不合理退费,让学生家长抛家舍业四处奔波二年多,使经济、精神、身体、人格和尊严都受到严重损失。
学校严重管理混乱误人子弟,在学生没有任何申请的情况下,学校大半年不考勤学生,不管理学生,不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为了钱财,不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违规学生
学校不负责任,违规操作,让大一留级的学生再次跟班试读大二的下学期(可学校规定学生留级试读专科生只能办理一次)。跟班试读收费后,又强迫性决定学生退学,被退学后又不及时通知学生和学生家长去办理退学手续,违规收费,乱收费,至今不合理退费;
三、学校在决定学生因学习成绩退学之前,还给学生家长写信,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集体荣誉感强等等,利用写信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信是统一印制的),故意隐瞒学生在校真实情况,并提醒“及时上缴”费用,让学生家长再次交费。但缴费没有多久,又强迫性决定学生退学,骗取钱财;
、学校在决定学生留级、退学之前,不通知学生和学生家长。决定留级、退学之后,也不通知学生家长,更不听取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陈述及申辩,强制学生和学生家长服从,严重剥夺学生和学生家长应有的合法权利
五、被学生家长发现问题后,学校严重行政不作为,久拖不合理解决问题,还态度强硬(强硬到状告学生家长),让学生和学生家长各方面继续受损。学生家长多次去学校、在家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更多,可学校交给律师处理,至今没有合理解决问题
六、学校欺下瞒上,欺压学生家长:在上级调查时,就向上级汇报:要给学生家长退费和资助学生家长,妥善解决问题,签定有关协议书 当学生家长找到学校时,学校又拒绝合理退费和资助学生家长。而且,学生在校正常接受教育教学只有一年的时间,但学校已要学生家长交齐专科三年的所有费用,可学校坚持只退一年80%的费用,并要限期去办理,逾期不去办理,还要将退费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公证(当时,公证部门不办理)
七、该学校20105月份开始状告学生家长,将家长告到法院后,在被告(学生家长)要求法院公平评判的情况下,学校又当庭签字同意30天内协商解决问题,但至今都没有协商决,也没有告到学生家长有错,还去要求显贴网站删贴(如果学校没有错,删什么贴?)。
教育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事业,也关系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切实利益。培养孩子能大学和上完大学,是每位学生家长毕生心血和汗水,有时还需要人民政府和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才能完成,老百姓不容易!而且,学生在校有错没错,早已得到学校处理,可学校违反那么多规章和制度特别是学校自己制定的规章和制度,却不负任何责任,更不合理退费,还去状告学生家长让受教育者得不到实际教育,让老百姓受损。现在,学校明知有错(1、学校宣传处已证实,是辅导员没处理好,有些失误 还称,给每个家长写一封信是学校要求辅导员写的学校也确实将学生家长告上了法庭;2、学校早已向上级汇报要退费和资助学生家长,但拒不执行;3、将学生家长告到法院,也没有告到学生家长有错,还去要求显贴网站删贴),还不合理解决问题,还责怪学生家长发帖太多【如果学校还是这样拖下去,又不及时证实学生家长有错没错,又不合理解决问题,学生家长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只能去反映问题、发表个人观点,在社会上出现更多的帖子,这时学校还要责怪学生家长吗?】。如果学校能实事求是,早日合理解决问题,就没有学生家长网上诉求,也不会有这么多问题的发生,要责怪应该责怪学校所作所为,一错再错,错上加错。中国教育和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该不该如此违规,违章,去损害中国青年和老百姓?请求您们查清事实,问题得到合理解决。谢谢!
学生家长:(电话 0 13197151916 邮箱1273027041@qq.com
请求万人之中有领导或党员能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和能力,为民作主,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老百姓扑下身子谢谢您!

发表于 2011-4-9 09: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6_182:}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9 10: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
哎~{:6_2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9 1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6_163:}不知道说什么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9 10: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9 11: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这个世界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9 12: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香港
{:6_2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9 12: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长兴草民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9 13: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缅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