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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在长兴雉城镇解放西路77号二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长兴金泉米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长兴县水口乡工业小区的房屋,证载建筑面积1304.5平方米,工业出让用地使用权证载面积9251.8平方米,机器设备一批 (气化炉、气体发电机组、大米加工生产线等,详见评估明细表)。整体拍卖,起拍价180万元。
2.位于长兴县泗安镇影剧弄西侧房屋,证载建筑面积1087.46平方米。起拍价140万元。
3.位于长兴县雉城镇水木花都碧波苑9幢1201室房屋 (含装修),证载建筑面积147.16平方米。起拍价60万元。
4.铝合金钢管、窗帘、门帘、窗机、切割机、电视机、洗衣机等财物一批 (详见评估明细表)。整体拍卖,起拍价2.5万元。
5.皖A19073中型自卸货车一辆,登记日期2002年8月。起拍价1.5万元。
6.浙E65201小型普通客车一辆,登记日期2008年1月。起拍价6000元。
联系服务人:
余先生 6053597 13957292396
7.浙 E7998D丰 田 牌 (卡 罗 拉TV7181GLX-i)轿车一辆,登记日期2008年10月。起拍价12.5万元。
联系服务人:朱先生 8076511
余先生 6053597 13957292396
注: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委托方是人民法院,标的相关人员 (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二、展示、报名及拍卖时间
1-3标拍卖时间:2009年11月20日下午2时;展示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1月20日上午11时止。
4-7标拍卖时间:2009年11月13日上午10时;展示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1月12日下午4时止。
三、注意事项:凡参加竞拍者请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交纳标的起拍价10%的保证金,方可领牌参拍。
拍卖人: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湖州莫干山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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