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抢救落水儿童,25岁的小伙子常国银献出了生命。他所在的公司随即将其树为典型,并拿出5万元钱奖给了常国银家人。
不料,当常国银见义勇为的死亡被认定为视同工伤,家属来拿工伤补助金时,公司却又变了脸:给工伤补助金可以,但之前给的5万元奖金要算在里面扣除掉。双方一直僵持了1年多。前几天,临海法院介入调解,终于把事情解决了,常家人拿到了工伤补助金131609元。
小伙子救人牺牲,公司奖励5万
去年的2月8日,再过几天就要过年了,大家都沉浸在迎接春节的喜庆气氛中。
远在云南的常家也盼着儿子常国银从台州回家过年,但午后的一个电话就像晴空霹雳:常国银为救落水儿童不幸遇难。
常国银在临海某集团公司工作。
那天上班时间,常国银与同事张某从临海前江村附近经过,忽然听到岸边有人呼救。两人迅速跑过去,只见一儿童正在河中无力地挣扎,并被河水冲往下游。情况紧急,两人都跳入冰冷的河中救人。
常国银与张某最终救回了三岁的落水孩子,但常国银因为体力不支,被河水冲走。被找到时,他已经遇难。
常国银见义勇为,在临海这个小县城引起了不小轰动,闻者纷纷点头称赞。
为抚慰生者,临海市有关部门对其的行为做出了“见义勇为”的认定,并奖励人民币1万元。
常国银原来所在的公司更是引以为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常国银与张某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了表彰,特别奖励给常国银的家庭5万元。
一听要付工伤补贴,公司变脸了
常国银的家庭并不富裕,他打工的收入是家里很主要的生活来源。他的意外身亡,让这个家庭少了支柱。
到了去年的6月10日,临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根据常国银的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确定常国银见义勇为的死亡视同工伤,后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由聘用公司支付常国银家属丧葬补助金和工亡补助金142549元。
一听说还要赔这么多钱,公司这边有些心疼。
他们表示,要支付这笔补助金也可以,但要求从中扣除之前已经给常国银家属的5万元“先进个人”奖金。
僵持1年多后,双方各退一步
这个想法,自然遭到家属的强烈反对。
家属的意见很明确,工伤补助金是经济补偿,是用工单位对工伤者的一种强制性义务;而公司先给的5万元钱是一种奖励,与工伤补偿截然不同,当然不能在工伤待遇中抵扣。
而公司的代表则认为,为了给死者评上见义勇为称号和工伤待遇,公司已经花了大量的精力和费用;鉴于死者家属生活困难,才在工伤认定尚未出来前,以补偿的方式支付了50000元钱。
公司还认为,对于见义勇为行为,奖励是政府的义务,企业并没有该义务。
意见不统一,双方一直僵持下来。
常国银的父母在去年年底向临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全额承担工伤补助金。
今年1月20日,法庭首次开庭审理。在庭上,原被告双方仍互不让步,而且不同意调解。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就在宣判的日子渐近之时,原被告均向法官表达愿意调解的意向。
就在上周,双方在法院的帮助下,终于达成协议,原告常国银的父母作出了1万元的让步,公司也最终表示接受这样的决定。
昨日,公司将13万余元的钱交给了常国银的父母,这个纠结多日的案子终于了结。(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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