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1246|回复: 0

2010年度长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已经开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2 10: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湖州
2010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已经开始。凡我县非农户籍居民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镇居民,请于11月1日至12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 (社区)办理参 (续)保登记手续。2009年已参保的居民请携带身份证和IC卡直接办理续费登记;新参保的城镇居民,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1寸证件照三张;低保对象和残疾程度在二级及以上的残疾人在办理参保手续时,需另附有效期内的低保证或残疾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成年居民 (18周岁及以上)缴纳医疗保险费150元/年,未成年人和18周岁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70元/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次性年缴制度,每年的11月1日-12月31日为征缴期,从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未在该征缴期内缴费的,中途不予受理。
                                  长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10月30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