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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保安袭胸 男友制止时被追打刺死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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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1 14: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金华
庭审直击 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女友遭保安“袭胸”,男友制止被追打时刺死一人,涉嫌故意伤害受审
  廖苇苇在女友小兰遭保安“袭胸”时上前制止,结果遭到4名保安用钢管追打。逃亡中,廖苇苇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死其中一名保安。日前,该案在宝安法院开庭审理,其辩护律师称,廖苇苇是在见义勇为后的正当防卫。
  女孩遭醉酒保安“袭胸”
  小兰原是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上星沙都酒店的一名女DJ,在那里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和沙都酒店的几名保安都认识,但是几乎没有接触。小兰告诉记者,去年5月2日晚上,廖苇苇来接她下班,小兰把手提包存在了酒店前台,然后和廖苇苇外出游玩。到了次日凌晨4时,小兰和廖苇苇回到酒店取手提包,当时廖苇苇在酒店门外等候,而小兰独自一人走进酒店。
  这时,孟某等几名保安出现了,小兰说:“他们两个人(保安)走过来,一身酒气,一来就伸手摸我胸,说要和我去开房睡觉。我当时就骂他们,神经病啊。然后,那个保安就打我,一巴掌打在我手臂上,差点把我打倒。”
  在门外的廖苇苇看见了,马上冲进去喊道:“你们干嘛?”双方就这样对骂起来。小兰说:“我当时见他们人多,就拉我男朋友(廖苇苇)往外走,不让他们打起来。”
  然而,当两人过了马路,走到一条离酒店约100米的小巷子时,却发现保安手持钢管追上来了。小兰说:“当时两个保安从后面赶上来,还有两个堵在前面,他们都拿着钢管,还说要打死我们。我赶快推我男友逃跑,然后想拖住其中一个,但那个保安一把把我推倒在地上了,然后都去追我男朋友。”
  小兰还给记者看了自己的肘部,那里的肌肤特别红,小兰说是当时摔伤的,现在才刚刚复原。小兰说,“我后来想去追他们,但一直没找到,后来才听说苇苇刺死了他们其中的一个人。那晚上之后,我再也没见到苇苇了。”
  指控未提及女孩遭调戏
  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廖苇苇提起指控。从检方的起诉书中,并未提到女孩小兰遭到保安“袭胸”的过程,而将事发的原因归结为与4名保安发生争执。
  检方指控称,经依法审查查明,2010年5月3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廖苇苇及其女友小兰在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上星沙都酒店总台取包时,与该酒店保安孟某、谈某、李某、林某等人发生争执。随后,小兰将廖苇苇拉离该酒店,但孟某等4人手持铁管追赶廖苇苇及小兰至该酒店附近的一小巷内,双方发生打斗。期间,廖苇苇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刺伤被害人孟某的胸部、刺伤被害人谈某的面部后迅速逃离现场。后被害人孟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孟某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刺破主动脉弓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害人谈某所受损伤为轻伤。
  检方认为,廖苇苇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称情急之下挥刀
  昨日,年仅22岁的廖苇苇被带上了法庭,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他,很难想象他能在4个保安的围殴中杀人逃走。从他长满一寸长的短发的头上,还能看到左边有一道案发时留下来的伤痕。
  对于检方的指控,仅仅小学毕业的廖苇苇先是表示认罪,后又表示不认罪,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对于事件的起因,廖苇苇的描述和小兰的一样,是看到小兰被调戏时前去制止,结果引来保安们的追打。至于杀人的过程,廖苇苇说,当时自己为了逃命,情急之下拿出水果刀挥了几下,并不知道有没有刺到人,直到后来投案后,他才知道其中一个保安孟某被刺死了。
  按照廖苇苇的说法,他的水果刀只有几厘米长,当时情急之下,在逃跑中不知丢到哪里了。但是根据几名保安的供词,廖苇苇当时挥动的刀具有20厘米长。
  关于水果刀问题,记者庭审后也问了小兰,小兰说那是廖苇苇平时拿来切水果的,只有几厘米长。
  律师表示将做无罪辩护
  在庭审阶段,廖苇苇的辩护律师张兴彬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其辩称廖苇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张兴彬说,廖苇苇是制止保安对其女友的违法骚扰行为,是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行为,是在见义勇为后,被打倒在地时进行的正当防卫。
  律师张兴彬辩称,从起因来看,廖苇苇是为了制止他和女友受到的不法侵害;从时间来看,被害人拿着钢管追打廖苇苇时,廖才使用刀具抵挡钢管,符合正当防卫只能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行的条件;从主观条件来说,廖是在慌乱中用手中水果刀来抵挡侵害的,属于有防卫意图;从对象来说,廖并未对任何第三人实施伤害,其所伤到的都是从酒店出来、手持钢管追打他的人。
  张兴彬认为,该案并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因为在被告人使用刀具之时,其人身安全已经受到了严重威胁,其完全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深圳商报记者 包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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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1 15: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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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1 17: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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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1 22: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泰国
顶顶更健康,越顶吃的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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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00: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渭南
偶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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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02: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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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06: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哟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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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08: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哎~{:6_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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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10: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6_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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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13: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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