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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商勾结检察官,誓将博士方平赶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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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5: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北保定
十余年师从路甬祥院士弟子丁凡教授,方平博士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勿庸质疑,同时,凭借自己的一技之长的取得相应报酬也是天经地义。
然而,作为一个高级知识分子,面对富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陈根生赤裸裸的徇私枉法和步步紧逼,他的维权之路荆棘满布。虽尚未到招招夺命的地步,但是对一个本身就含冤的人来说,这却是比落井下石更加致命的打击。陈根生作为在国家检察系统中担任关键职务的公务人员,在个人利益驱使下,肆无忌惮的要将平头百姓赶尽杀绝!
2007525日开始,从“涉嫌合同诈骗”到“职务侵占”, 变幻的罪名让方平被立案侦查的过程透着重重诡异:从公安机关的传唤、扣押、刑事拘留、逮捕、不予逮捕、“取保候审”,退检,撤诉,种种举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期间,不乏置法定的规范与流程于不顾,一步步,前后矛盾难以自圆其说。
在长达四年的维权之路上,方平举步维艰。尽管他问心无愧,但假作真时真亦假:当代表着公正的人民检察官陈根生公然与房地产商凌士良狼狈为奸,故意伪造证据妨碍司法公正时,他就只有在揭露陈根生、凌士良等人更黑暗的不法行径的前提下,才能赢得公正的判决。其艰难之不可相象,不得而知。
说了这么多错综复杂的案件过程,最后无非是想还事情一个事实、一个公平。然而,在提倡法制社会的今天,其中却上演了太多的不平常、不正常、不寻常!无论如何,方平作为技术人员的代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合情合法合理,无可非议。房地产商凌士良提出的无理要求显然侵犯了技术人员的基本权利,同时,他不管是在“恶人先告状”,还是收买公职人员伪造证据方面,都严重影响和妨碍了司法的公正性。
方平“职务侵占”案最关键的问题是资产交付凭证。这个事实证据本来是没有任何疑问的,然而,检察官陈根生和房地产商凌士良绞尽脑汁、费尽心机伪造证据企图推翻事实。尤其恶劣的是,陈根生不惜伪造太戈公司CTP配件采购清单和发票欺骗法庭,在庄严的法庭上堂而皇之言之凿凿的为自己制造的假证立誓,完全无视铁一般的事实。作为人民检察官的陈根生,无视自己神圣的职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但隐匿该案的关键证据,而且亲自伪造证据陷害方平,手法之拙劣与恶毒,实属罕见。
仔细分析,方平这个案子并不复杂,简单的说就是房地产商为独吞已升值千万的土地对技术博士的残酷迫害。房地产商利用他利益链上的社会关系一手遮天,检察官毫无原则的倾斜和伪造证据,都挡不住事实真相的暴露和大白天下。
国家检察机关的公职人员是受过专门训练和教育的“包青天”,他们代表着国家法律,代表着公平公正。然而,陈根生作为一个检察机关的公职人员,却与房地产商凌士良勾结,知法犯法,伪造证据蓄意陷害方平,严重玷污了自己神圣的职业和人民的信任。平头百姓杀不绝,违背司法血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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