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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民事执行网报道:拖欠金融机构15万元借款长期不还、还玩起了人间蒸发。11月9日上午,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这位“老赖”名下的房屋,当日下午被执行人李某就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表示会尽快偿还所欠借款本息。
2006年6月,家住新干县三湖镇的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分两次向该县农村信用联社借款15万元,借款期限均为一年,利率为月9.3‰。但借款到期后,被告李某却未偿还分文借款本息。为讨回欠款,2009年10月县联社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应偿还原告人民币1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无奈之下,县联社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李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立即搬离了原住址,并更换了手机号码、玩起了失踪。通过层层调查,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李某在县城某小区新购有一套商品房。11月9日上午,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该套房屋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张贴公告予以查封。若被执行人在公告期限内再不履行法院判决规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责编:王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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