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358|回复: 3

我国生物能源研发取得重大突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18 11: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福建福州
0.jpg

    (中国改革报记者陆天然福州报道)笔者从日前在厦门大学举行的"海峡西岸新能源峰会"上获悉: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前任院长程贤甦教授,在生物能源的研发上取得重大突破,其成果被称为"是对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的重大突破,具有革命性意义",我国生物能源有望进入发展新阶段。

      据权威部门统计,按目前的开采速度,地球下面的石油、天然气及煤的储量,仅够用50-60年。人类急需寻找、开发新的能源,特别是低碳少排的新能源。不少专家认为,生物能源将成为未来可持续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后,全球总能耗将有40%来自生物能源。我国是个农业大国,生物质资源丰富,每年产生的农林业废弃物15多亿吨。福建是我国生物质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又是菌草新技术的发源地,每年潜在的可利用生物质资源可达到5000万吨以上。如果将这些生物质有效地转化为液体、气体、固体等生物燃料,等于可以在地上生出无数个大煤矿、大油田,为节能减排、保护地球生态作出贡献。

      近些年,中国为兑现对国际的减排承诺,投入巨大资金,鼓励、支持各地发展生物能源,并取得相当的进展。但一些关键性技术尚处于摸索试验阶段,仍不成熟,根本性攻克还需时日,化解、催化生物质转变为"油(气)"所付出的成本还比较高,生产的生物油含水量、含氧量还比较高,所发出的热值只有石油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仅能作为燃料油使用,离用于机动车的燃料还有一定的距离。目前,多数生物能源生产企业还处于亏损状态,要靠政府资金扶持补贴才能生存,生物能源产业化步履艰难。

      程贤甦教授在研发生物能源过程中,改变传统思维方式:不是仅仅在如何让生物质变成"油(气)"打转转,而是紧紧围绕如何综合利用生物质,使其不仅能变成"油(气)",其它可用成份也都充分利用起来,实现企业有钱可赚、名利双收。他针对生物质主要由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三种物质组成,其中木质素占15-40%,在生物质变成"油(气)"后,多把它当作废渣丢掉。而木质素是一种高分子物质,利用得当,可变成多种高分子新材料,扭转生物质变"油(气)"成本高居不下的窘境,。近十年来,他对木质素衍生物与酶、蛋白质之间的超分子化学作用开展深入研究,围绕木质素的综合利用展开科学攻关,终于获得多项成果,至今已申报了31项专利,多项已应用到工业生产上。其中有:《髙沸醇溶剂法制备纸浆与木质素产业化》、《髙沸醇木质素作为新材料的应用开发》、《髙沸醇木质素橡胶改性添加剂的制备方法》、《含高沸醇木质素衍生物的混凝土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酶解木质素的有机分离提取方法》、《酶解木质素环氧树脂的原料配方及其制备方法》、《酶解木质素-聚二酸衍生物的制备方法》等。这些先进技术的运用,使原来被当做废弃物的木质素变成宝贵的新高子材料,可替代我国每年要用大量外汇进口的高分子材料,每吨生物质在"转变"过程中起码可增加收入1000元以上。这样,生物质变"油(气)"便不再为亏损发愁,生物能源产业化大有希望。程教授告诉记者:他已给自己定下奋斗目标:在未来两年内,于,在一些主要省份建立生物质综合利用试范点,三、五年时间内,在全国完成几十万吨生物质的综合利用,并已基本上有了实施运作的线路图。

      令人遗憾的是:程教授的研发成果,基本处于"墙内开花墙外香"的状况,日本、芬兰、挪威、新加坡等国和山东、吉林、黑龙江、安徽等省的著名企业纷纷请他前往指导、合作,多项发明技术相继对接使用、开花结果,而在我省却至今仍"名花无主"。

      在不久前于吉林召开的一次全国性可再生能源大会上,程教授在会上的发言引起轰动。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平会后激动地对他说:你的报告很精彩,你的研究成果是对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的重大突破,具有革命性的意义。为了使你的研究成果尽快实现产业化,建议你大手笔策划、大力度推进。张秘书长建议:1、整合人才资源,组建生物质能源研究课题组,聘请有关专家与您一起合作研究、优势互补,共同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2、编好产业规划。从因地制宜地发展循环经济、强国富民,发展可再生能源节能减排、走低碳经济道路的战略的高度,编制产业发展目标、科技攻关计划、品牌建设方案、企业上市计划等,描绘蓝图,造梦圆梦。3、争取政策支持。根据你的研究成果与有关企业合作,邀请有关部门的领导帮助"跑部钱进",争取国家能源局等国家部门对发展生物质能源的政策支持。在厦门大学举行的"海峡西岸新能源峰会"上,他的发言也引起与会人员广泛的关注与震动。(《中国改革报》2011年02月15日2版倒头条首发)

1.jpg

2.jpg

发表于 2011-2-18 17: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18 17: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18 17: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