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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4岁女孩姜文从小被外出打工的父母寄养在新密姥姥家,不料竟被其舅舅多次强奸并怀孕。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被告刘成安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刘慧兰是姜文的母亲,一直在上海打工。在今年2月份春节前夕回到家后,第一眼就发现女儿肚子异常大,当时她并没有多想。腊月二十八,刘慧兰发现厨房里有一个婴儿尸体,就询问女儿姜文是怎么回事。姜文号啕大哭,说自己被姥姥所在村的一个叫连海超的人多次强奸。
姜文报案后,连海超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将婴儿尸体和连海超血样进行DNA鉴定,然而鉴定结果是婴儿尸体与连海超血样DNA没有血缘关系。
警方再次对姜文进行询问,姜文又说出被其二舅刘成安先后三次强奸。公安机关对刘成安与姜文所生婴儿进行DNA鉴定,证实符合生物遗传学关系。
案子很快被检察机关起诉到了法院,法院遂以强奸罪判处刘成安有期徒刑十年。刘成安提出上诉,郑州中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刘成安多次以暴力手段对被害人实施强奸,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来源:大河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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