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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签雷人协议:允许老公每周一三五在外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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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0: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
周一、三、五允许在外过夜

其余四天必须陪老婆儿子

报警电话牵出荒唐婚后协议书


“你们快来,我快被老公打死了!”8月29日21:51,下城区石桥派出所接到一位女子打来的报警电话,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制止了一场家庭暴力。令民警无语的是,这起老公打老婆事件的因由,竟是夫妻俩签订的一纸荒唐的婚后协议书。

老公衣服破了 老婆眼睛肿了

当晚,接警后赶到现场的是石桥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周警官。

当周警官赶到位于石桥街道杨家沁苑10排的这处农居房时,门口围着很多人,当时屋里还吵得很凶。围观的邻居说:“屋里吵了有半个小时了,里面有个女的在求饶,喊‘救命’。”

周警官立即上前敲门,过了很久,一个男人才出来开了门。周警官一进屋,报警的那位女子就指着屋里的男人说:“警官,我老公打我,这几年我真是过得生不如死啊。”

邻居陈大姐目睹了当晚的整起事件,她说:“屋子里的东西都被砸破了,满地的碎玻璃,那个男的衣服都破了,女的坐在床边哭,眼睛都被打肿了。”

签了10年的“婚后协议书”

发生争执的这对夫妻是江西人,丈夫叫黄阿福(化名),妻子叫李晓仙(化名),两人结婚已有20年,并且有个17岁的儿子,夫妻俩来杭已有6年。

都老夫老妻了,为什么还要大打出手?李晓仙哭诉道,他们夫妻俩虽然结婚20年,但婚后生活一直都有问题。

说着说着,李晓仙拿起桌上的两张纸给周警官看:“这是我们的‘婚后协议书’,他现在连这个规矩都不守了,越来越不顾着这个家了。”

所谓“规矩”,协议书上白纸黑字写得一清二楚:“男方周一、周三、周五,可以不回家,女方允许男方在外过夜。其余四天必须在家陪老婆和儿子,若违背协议后果自负。男方负责家庭开支,女方负责照顾孩子。外出的日子,女方不得给男方打电话。”

周警官一看,这份协议书是2000年签的,每一条都很雷人。

只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他在外面有女人,不想在家里住,我也答应,我只是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李晓仙说,“但是没想到,他越来越不像话了,说好要回家的日子,都不回家,我生气才跟他吵的。”

原来,这对夫妻一直以来感情不和,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双方才协商签下了这份雷人的“协议书”。而事发当天是周日,按照协议规定,黄阿福应该在家,但他却外出迟迟未归,于是李晓仙接连打电话催他回家,结果黄阿福回家后却嫌妻子太烦,两人的争吵逐渐升级为打架。

围观的邻居,看到这份“协议书”,都纷纷责怪起黄阿福来。“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干吗还签什么协议啊!”大家都替李晓仙不值。

站在一旁的黄阿福没怎么说话,只是抱怨妻子太烦,该打。听到丈夫说出这么绝情的话,李晓仙哭得更伤心了。

眼看夫妻俩都在气头上,周警官和同事商量后把两人支开,一人负责安慰妻子,另一人负责教育丈夫。

经过民警调解,黄阿福进屋道了歉,“警官,我知道错了,以后不会打老婆了,一会我就带她去医院看病。”

而李晓仙则答应,再原谅丈夫一次。(来源:青年时报)
发表于 2010-9-2 12: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很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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