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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被迫光屁股罚站 侮辱比体罚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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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6: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
  “我不敢去那个幼儿园上学了,老师会脱我裤子。”4岁的鹏鹏(化名)想起一个月前被幼儿园老师脱裤子罚站的事情,心里仍然有点害怕,每次妈妈说要送他去幼儿园,他就又哭又闹。最近,鹏鹏妈妈不得不给他办理转学。鹏鹏的妈妈韦女士告诉记者,这个幼儿园位于前埔,是私立的,名叫前村幼儿园。


  同学打架被罚脱裤子

  “事情发生在一个月前,那天早上我送鹏鹏去幼儿园后就去买菜,等我买完菜经过幼儿园时,居然看到鹏鹏光着屁股站在幼儿园三楼的阳台上。”

  韦女士说,当时鹏鹏的裤子脱到膝盖处,他撅着屁股站着,韦女士还以为他要大便,于是急忙大声喊道:“鹏鹏,那里不能拉屎,赶紧把裤子穿上。”谁知鹏鹏一听到妈妈的声音,立马就哭了,他说:“妈妈,我不是在拉屎,是老师罚我站。”

  韦女士一听很着急,马上去找鹏鹏的班主任陈老师,“陈老师说鹏鹏跟其他小朋友打架,小孩子手很重,所以脱他裤子罚站。”事后她又找到园长,园长就说了句不好意思。韦女士说,当时鹏鹏一直哭着说不想来上学,她自己也很生气,但是想到当时已经交了下个月的学费,所以想上完一个月再转学。“怕孩子在幼儿园再受委屈,所以我们没跟幼儿园追究这件事情。”


  惩罚留下心理阴影

  可是,被脱裤子罚站的事情给鹏鹏留下了心理阴影。从那次以后,每次提到上学,他都会大哭大闹,甚至提出要回老家河南。

  韦女士说,更严重的是,以前鹏鹏都没穿短裤的习惯,但从那时起,他就一直吵着要买短裤。“他说要是穿了短裤,以后被老师脱裤子就不会光屁股了。”鹏鹏跟记者说,那次光屁股罚站,他觉得很难为情,觉得其他小朋友都在笑他,“我再也不敢去那里上学了”。

  最近,韦女士设法将鹏鹏转到附近一个公立幼儿园上学,不过,为了退学费,她和前村幼儿园多次交涉,目前还有50元的书本费幼儿园不肯退还。


  老师:不能打所以这样罚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前村幼儿园,找到当时鹏鹏的班主任陈老师,陈老师承认脱鹏鹏裤子罚站一事。“小孩子跟别人打架,我只是想惩罚一下他。”陈老师还说:“因为不能打他,也不能关他,所以才脱他裤子罚站。”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该幼儿园园长,刚开始她说“我不清楚此事”,但随后园长获悉陈老师已经承认自己的做法后,又换了一种说法,说“老师还比较年轻,以后会注意引导”。至于50元的书本费,园长表示,书本已经用过,肯定不能退。

  记者从思明区教育局了解到,前村幼儿园目前没有登记注册,属于非法办学。


  侮辱比体罚更可怕

  当着一大群人的面,被迫脱了裤子光着屁股站着,这对任何年龄的人而言,都是一种侮辱。这种强烈的受辱感,会让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留下长久的阴影。

  陈老师解释说:“因为不能打他,所以……”但是,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种侮辱比体罚更恶劣,也更可怕。试想,在这样的环境下,孩子怎么健康成长?在这样的阴影中,他的一生要怎么过?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某天学校领导说,某老师这样做错了,也应该脱光了罚站,不知道老师会是什么感觉?即使是孩子,也应该具有最起码的自尊。对于成年人来说,这样的侮辱都会令其感觉丢脸;对于一个脆弱的孩子来说,伤害无疑更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退一步说,即使陈老师是法盲,也应该知道起码的常识常情常理和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

  老师,身教比言传更重要,为人师表,应以自己的行为做表率,教会学生文明和互相尊重,并给予关怀,令孩子感受到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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