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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1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高胜华,党组副书记沈孔鸿,副主任陈峰、傅伟强、徐凤根、张宇、杨力、葛铭松以及委员共30人参加。会议经审议表决,决定任命姜华同志为长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长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经过认真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经审议表决,决定任命姜华同志为长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长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高胜华向新当选的姜华同志颁发任命书。
姜华在发言中说,接受重托履新长兴,深觉自己使命光荣。接下来,她将感恩奋进,做到忠诚履职,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紧扣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强化创造性贯彻落实、创新性转化发展,以实干、实绩、实效兑现履职承诺。她将严以用权,做到依法履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让政府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务求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自觉执行县人大及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坚持按法定程序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接受和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她将竭尽全力,做到为民履职,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以百姓之心为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尽自己最大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长兴人民。坚持在基层一线听民声、解民忧,扎扎实实办好民生实事,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力求言出必行、行必有果。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晏宁波,县人民法院院长闵海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屠晓景,县监察委员会和县政府办负责人,县人大各专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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