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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根据县建设局《关于印发〈长兴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长建设〔2022〕32号)文件精神,长兴县建设局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红色物业、经营性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治及文明创建等工作,继续会同各乡镇(街道、园区)、社区、业委会对所辖管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2024年度第一季度履约服务管理考核,经综合考评,现将第一季度考核排名前十名(红榜)、后十名(黑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
考核前十名(红榜)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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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后十名(黑榜)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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