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4日下午,记者见到了死者的家属得知:死者邢志芬,39岁,家住阜阳市鼓楼办事处。8月5日上午她到阜阳市人民医院做人工流产,手术结束后,她要求住院观察,主治医生告诉她这是小手术,不需要住院。随后她便回家疗养。7日下午她开始感觉小腹疼痛,直至9日下午才到该院妇产科复诊并办理了住院手续,随即进行了输液。到10日凌晨5点多钟小腹疼痛还是止不住,大约在早晨7点钟左右常规化验报告出来后,主治医生又讲她患有严重性肾炎。按照医生的安排,给病人同时进行了输液、输血。随后病人感觉浑身不舒服,呕吐,不想吃饭。家人再次询问医生,医生告诉他们,没问题,这是人工流产感染造成的。下午转入肾内科治疗并透析直到12日夜间死亡。
死者的哥哥告诉记者,13日的中午,院方一位负责人告诉他,你们先把灵棚拆掉,花圈搬走,人撤走,我们中午加班给你们研究。可是令死者家属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院方居然偷偷地把人拉到太平房里。下午该院的张科长告诉我们,出于人道主义及同情心,医院只给你们2000元;14日的下午,该院王院长又告诉我们出于人道主义及同情心,扣除医药费用,医院同意赔偿你们20000元,否则公安介入。最后辖区派出所的一位负责人把着门威胁我们说:“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扣除医药费用,赔偿你们29000元,同意现在签协议,你们如果不同意,今天就别想走。明天7点钟之前尸体给拉走,灵棚拆掉,人逮走”。无奈之下我们和院方签了赔偿协议。
15日下午,记者看到该院的门诊大楼门口现场混乱,地面洒满火纸,现场将近200名公安人员持枪清理现场的灵棚、花圈并带走五人,并且死者80多岁的老母亲和72岁的二舅被维持现场人员推搡倒地,随后进行了抢救。
为弄清公安机关介入该事件的来龙去脉,记者随后拨通了颍州公安分局一位负责人的电话,电话中他告诉记者,在该起事件中院方认为医院没有太大的过错,同意赔偿他们29000元,又签了协议,尸体也拉走了。但是死者家属依然不依不饶,并在院里搭灵棚、摆放花圈、烧纸、燃放鞭炮。于是医院报了警,市医院高院长并打电话给市公安局程局长和刘市长。根据刘市长和程局长指示,医院才采取强制措施一定把灵棚拆除掉。公安机关又从巡警支队调来100多名警力把灵棚拆掉,花圈拉走。在拆除的过程中,不知什么原因两位老人就瘫倒在地,医院把他们拉走抢救。当时有几个女的在现场不让拆除,就把他们也带到局里“问话”。
该院医政科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到:死者邢志芬在该院做的人流手术是完全正常的,造成死亡的原因应该是因为死者生前患有经常性贫血,并推测死因也有可能死因是病发的、心功能或者肾功能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原本是很平常的一次人流手术竟然导致了一个活生生的人离奇死亡。并且死因也被院方“推测”出了多种,更令人费解的是在诸多“推测”的死因中,居然都是和院方毫无牵连的。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希望有关部门及医疗单位能勇于承担起责任,实事求是地处理各种医疗纠纷,让本已受到巨大伤害的家庭得到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