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521|回复: 2

深圳被盗空调的商家愿花万元买贼的一句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11 03: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1.jpg

8月6日下午3时许,在深圳市红岭路与红荔路交界处的羽裳舞蹈服饰店门前,悬挂着一条非常雷人的横幅,上写“贼老兄:只要您能说一句‘偷这空调是因为有这脚手架’,我张某人愿付您一万元!”

2.jpg

据该店负责人张先生称,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在8月2日晚上,他新装的空调被贼给偷走了。

3.jpg

他认为空调被偷的主要原因,是整改城市面貌的施工单位在他店铺门前搭建的脚手架,为贼提供了盗窃便利。

4.jpg

8月3日,他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曾多次找过相关施工单位并向他们提出赔偿要求,但均遭到拒绝或推委。

5.jpg

并与对方发生过争吵。为出这口冤气,所以他才挂出这样具有讽刺意义的横幅。

6.jpg

同时,他很希望偷他空调的小偷能够良心发现,重新做人,还回空调或主动提供相关证据。

7.jpg

同样在前几天被盗空调的张先生的邻居何先生称,施工单位在5月份就已经搭建好了这些统一包装邻街商铺形象的脚手架,不知为什么至今还不动工。

8.jpg

3个月来,数十家商铺不但生意无法正常营业,还发生了不少盗窃案。

9.jpg

希望有关部门对此事能够尽快认真起来。
发表于 2010-8-11 12: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hehe .有机会可用。贼老弟就上来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11 14: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那咱们长兴的还不错,不是装了红外线监控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