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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6日凌晨,湖北民族学院一名大学生在恩施州城民族广场附近被人碾压致死。记者24日从湖北恩施州中院获悉,目前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董杰犯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何磊等6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分获1.5年至5年有期徒刑。
一审审理查明:2011年6月26日凌晨1时50分左右,被告人董杰、何磊、秦绪红、廖金国、向家伦、黄普盛、廖立华等人在民族广场附近“清江夜市”消夜后,分乘鄂Q1C759号猎豹越野车、鄂QKA880号东风铁龙C5小轿车等车辆准备离开,遇湖北民族学院学生郭某、祝某、王某、龚某一行4人搭乘停在路中间下客的鄂QT1533号出租车,何磊等人遂催促、辱骂挡道的出租车司机及乘车人员,郭某对被告人何磊等人的辱骂行为进行了回应。何磊遂驾驶越野车追赶出租车,并在州政协对面“东方巴黎”门前强行将出租车逼停。
随后,何磊、秦绪红、廖金国、向家伦、黄普盛、廖立华下车将郭某拖出出租车进行殴打,董杰驾驶东风铁龙C5小轿车随后而至,亦下车参与对郭某殴打,致郭某受伤倒在马路中间。期间,秦绪红欲将坐在出租车后排中间的祝某拉出未果,遂用脚踢祝某、王某,致二人轻微伤。随后何磊等6人返回越野车逃离现场。
董杰返回东风铁龙C5小轿车,在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姜某两次提醒“前面有人”的情况下,依然不听劝阻,驾车从郭某身上碾压过去,致使郭某心脏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事后,董杰等委托他人到现场查看,在得知郭某死亡的消息后分别外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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