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已过,发生在南宁金山广场的“老百姓大药房几小时内被抢砸3次”事件迟迟未能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据传爱之味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为一位台湾的投资商人。劈开“台商”内地发展促进祖国经济发展的这些字眼。台湾商人3次 利用 “黑势力”抢砸老百姓大药房的除暴行为与社会法律抗衡,究竟是如此何等心机在作祟?
揭秘一:地产房价上涨,叫10年的租约合同情何以堪 07年老百姓大药房进驻金山广场以来,与开发商南宁福隆园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由大药房租赁福隆园位于南宁市朝阳路68号“金山广场”的商铺共17间,租赁期10年。
由于近几年来南宁市房产价格的迅猛上升,老百姓大药房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使得开发商对此虎视眈眈,但是由于老百姓大药房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实属合法,所以开发商只能利用各种物业管理的理由,伺机加重老百姓大药房的租约价格。
揭秘二:到底是老百姓违反法律条例?还是有人故意利用法律获得利益?
爱之味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以老百姓在使用租赁商铺的过程中,擅自将应开放经营之铺面围堵,并将消防安全通道阻塞用于己用为武器,将老百姓大药房告上法庭。
老百姓大药房07年入驻金山广场至去年底,整个一楼几千平米除一家宾馆租用几十平米作为入口大堂外其余均为闲置,如果四周不隔断又如何经营?如果隔断未经出租方同意又如何能够经营4年之久?老百姓大药房金山店经营面积500平方,在办营业执照前必须通过主管的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才可以开业,经营的4年中大大小小的消防检查应该有很多次?为何之前没的问题到爱之味来经营了就有问题了?
揭秘三:开庭前夕,动用黑势力发生几小时内被抢砸3次的悲剧
福隆园遂以老百姓在使用租赁商铺的过程中,擅自将应开放经营之铺面围堵,并将消防安全通道阻塞用于己用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解除合同的诉讼,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于6月30日《民事判决书》判决租赁合同解除。判决于2011年7月19日生效。
老百姓大药房申诉法院已经受理,9月1日正式开庭!2011年8月14日晚11点多钟,南宁宝岛爱之味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10多名保安伙同部分社会闲散人员,手持棍棒强行冲入金山店进行打砸抢。爱之味为什么不通过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为什么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执法人员实行?
揭秘四:持续了30分钟暴力,警务人员未采取任何措施??
2011年8月14日深夜,爱之味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声称对希望加快对商场内外装修工程施工?以促进金山广场尽快全面运营?保证全体500多名金山广场业主的利益?
老百姓大药房南宁金山店遭一伙暴徒暴力打砸抢,门店当即报警,一辆牌号为桂A0206的警车及警号为100897、100161的两警务人员到达现场,但两人对打砸抢行为未采取任何措施,整个过程持续30分钟暴力分子才扬长而去,同时用蛇皮袋将药店贵重商品洗劫一空,造成损失超过百万。
如今,南宁老百姓大药房遭受到了“台商”打砸抢的野蛮驱赶,无论是非如何,我们都应该知道,打砸抢是不对的,我们都不愿意看到悲剧的发生,可以通过法律解决的事情,为何要使用暴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