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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下发通知:中秋国庆期间严禁哄抬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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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2 15: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衢州

发改委严查节日抬价行为

发改委下发通知称,月饼、糖类及生活必需品为重点监管对象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国家发改委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国庆和中秋期间价格监管工作,尤其针对各地月饼、糖价以及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做好监管,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及时预警、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此次价格监管的重点产品之一即是中秋月饼,发改委要求各地重点检查销售月饼的厂家、商场、宾馆、酒店是否做到依法明码标价,是否存在误导性价格欺诈行为,是否存在通过过度包装、搭售贵重物品等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此外针对近期以来糖价的上涨,发改委也要求各地要密切关注近期国内食糖价格出现较快上涨的形势,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糖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哄抬糖价、超过成本增长合理幅度哄抬糖价,以及竞买储备糖后不按规定及时提货销售等行为。

除此之外,生活必需品也是此次价格检查的重点。发改委要求各地加强对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食品,以及当地群众喜爱的地方特色食品的价格监管。

自去年以来,发改委已多次查处了部分企业哄抬绿豆、中药材等物价的行为,日前又查处了多家房地产企业以及家乐福等超市不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行为,并且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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